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 丰富监管举措 全面推动债务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导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体系基础上,聚焦五个坚持,全面推动债务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4月13日 来源: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体系基础上,聚焦五个坚持,全面推动债务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党业融合,全面推进债务监管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监管局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始终把党建要求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赴有关部门、单位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模式和政策执行情况,与省财政厅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共同开展省以下地区培训工作,促进地方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加强债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二是高位谋划工作。在债务监管工作中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法治思维推动债务监管建章立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全国财政监管局工作视频会议、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对监管局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财政部2023年财政监管工作要求和《财政监管工作基本指引(2023版)》,立足黑龙江省实际,制定地方债务监管工作办法,明确监管内容、严格监管要求、规范监管流程,推动债务监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三是高效开展工作。牢固树立财政管理“一盘棋”观念,聚焦财会监督职责和工作重点,主动将债务监管、金融监管、部门预算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监控、财会监督有机结合,一体化推进,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建立专项行动+日常监管+调查研究三步工作法,积极构建债务金融监管体系,切实做到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在“联合”“党建”“和谐”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联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监管干部队伍,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债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管和调研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黑龙江监管局聚焦责任落实,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目标,全力抓实三项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聚焦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监督职责,分类施策强化闭环监管,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健全完善以债务率+预算内偿债资金保障倍数为核心指标的债务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体系,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的跟踪督导和预警提示。充分运用联合督导、实地核查、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进行多维监控。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公开,保持债务监管常态化高压态势。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跟踪核查整改情况,督促地方建立完善防范债务风险的有效机制和措施。二是扎实推动债务监管与金融监管深度融合。从金融机构的供给端,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国有企业融资情况的监测,紧盯企业市场化经营独立性、财务经营可持续性、融资行为合规性,警惕隐蔽的新型违规融资模式,坚决遏制金融机构违规提供融资的行为。从地方政府的需求端,加强对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收支情况、融资规模、偿债能力、债务信息披露以及相关项目资金变动情况的监测,关注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利息负担水平和偿债能力,分析政府债务对金融领域的影响,防止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蔓延。三是抓实调查研究提升监管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聚焦债务红色预警地区、库款保障预警地区、融资平台转型困难等地区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把信息调研着力点放在债务金融领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将调研工作与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有机结合,深入基层部门和有关单位收集第一手数据,对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进行分析和预判,及时提示风险,提出解决建议。
三、坚持守正创新,强化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黑龙江监管局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深化“内部网+互联网+行业专网”,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使用好债务监测平台。日常监测工作中,充分运用债务监测平台的数据信息资源,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根据风险等级,结合各地财政收支和财力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研判,建立重点地区风险防控清单,实行风险预警提示,及时总结、报告各地债务化解趋势和潜在风险。二是运用好债券穿透式系统。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联系,努力打通全省债务数据通道,获取专项债券项目穿透系统信息查询权限,通过数据查询、统计和分析,实现动态跟踪监测全省各地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债券项目建设、债券还本付息以及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减变化等情况,督促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利用好金融数据统计报表系统。定期收集地方政府和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信息,围绕投放地区和重点债务风险地区、建设内容和审批情况等进行重点监测,全面掌握地方政府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为有效治理融资平台,防范地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平台化”,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提出稳妥可行的意见建议。
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监管威慑力
黑龙江监管局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是强化风险提示。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黑龙江监管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示及监管约谈办法》,针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未完成当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等八类情形进行风险提示,对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等七类情形开展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强化监督问效。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聚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查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风险点,及时纠正偏差,督促地方压实整改责任,对闲置资金超期12个月统一收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及时通报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典型案例。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要求,紧盯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行为,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动与地方纪律监察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深化监督成果运用和转化。
五、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协同联动提升监管合力
黑龙江监管局坚持系统思维,把完成中心任务、落实重大部署、跟踪监督问效等工作并联思考、协同推进,在工作机制、监督行动、调查研究、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一是强化工作机制联动。分别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管局分支机构建立了部门间财会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二是强化监督行动联动。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隐性债务变动数据核查,强化沟通交流,就发现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工作意见,确保核查结果、认定标准、处理意见达成一致。三是强化调查研究联动。联合省人大、省财政厅共同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调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共同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探讨推动政策完善、规范管理的措施建议,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形成合力。四是强化成果运用联动。充分发挥省财政厅牵头作用,协同督促基层财政部门对债务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联合省财政厅向地方政府提出监管意见,针对财政部门难以独立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政策疑点,通过下发监管意见函和监管工作指引等方式,向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和政策口径,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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