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社局服务企业普法宣传“面对面”
导言:近日,在射阳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会议室,一场“服务企业面对面”普法宣传座谈会正在热火朝天的召开,盐城金刚星精密锻造有限公司20多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提出一个又一个精心准备的法律问题,该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逐一释疑解答,并对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劳动争议风险进行政策法规性解读。
“在司法实践中,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争议的仲裁时效应该是一般时效,还是涉及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对与劳动者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国家赋予了用人单位更严格的法定义务,对于不及时支付的情形,适用特殊的仲裁、诉讼时效,即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具有社会价值的身份性工资,尤其是对其中具有惩罚性或社会价值意义的部分,比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虽然也鼓励劳动者及时维权主张,但并没有强调用人单位在用人数年后,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才主张当初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并不利于劳动者的及时维权,不利于用人单位长远发展与和谐劳动关系处理,也不利于就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维护。”
近日,在射阳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会议室,一场“服务企业面对面”普法宣传座谈会正在热火朝天的召开,盐城金刚星精密锻造有限公司20多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提出一个又一个精心准备的法律问题,该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逐一释疑解答,并对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劳动争议风险进行政策法规性解读。
据悉,该县仲裁院为帮助企业精准解决问题,提升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能力,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面对近阶段案件持续暴发、案件量陡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复杂形势,积极采取服务便民新举措,投资建成县镇联动视频调解劳资纠纷平台,改变耗时耗财的“线下仲裁”为点对点“线下服务”,运用“互联网+调解”,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水平;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仲裁员、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快接快查快调,缩短维权等待时间,提高办理质效,将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立案前,打通仲裁为民“最后一公里”。
“对部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开展‘向前延伸’服务,及时向当事人所在镇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发出调解建议书,提升调解质效;后续主动与法院对接,跟进劳动仲裁调裁案件执行情况,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射阳县人社局副局长马志成表示。
2023年以来,射阳县人社局已建立国家欠薪线索平台、12345及12333电话热线、举报投诉窗口等维权案件统一受理平台,将全县15个镇区分为3个包干监管片区,全县895家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接受审查,目前共接待劳动人事争议咨询300余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4件,已办结176件,其余48件正在办理。(彭建东 刘德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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