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完成2022年度辖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工作
导言:据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网站消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2〕680号)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将可再生能源优先充分消纳作为常态化日常监管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关工作要求。
据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网站消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2〕680号)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将可再生能源优先充分消纳作为常态化日常监管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关工作要求。上海、安徽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全力保障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百分百消纳,通过华东区域余缺互济,积极争取外购清洁来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针对新能源项目快速发展带来的网源协调、储能调用、交易机制、建安标准等监管发现的问题,华东能源监管局在充分调研听取新能源企业及地方能源管理部门意见基础上,将问题落实作为后续关注重点工作,积极协调推动现时立改问题,对持续关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反馈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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