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5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吴素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推动首都经济稳定恢复,城市运行平稳有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能,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坚决落实国家出台的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力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全市财税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将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范围扩展至制造业、批零业等13个行业,在地方权限内顶格实施其他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同时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依法依规强化收入管理,有序清缴历史欠缴税费,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努力推动财政收入企稳回升。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714.3亿元,按自然口径下降3.7%,主要是落实国家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财政收入的减法,换来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为客观准确反映财政收入的实际运行情况,财政部规定按扣除留抵退税的同口径测算财政收入增幅。本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6%。税收占比为85.2%,全市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重点行业支撑有力,科技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财政收入实现同口径两位数增长。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2398.0亿元,收入合计8112.3亿元。
年度执行中,本市通过综合用好中央留抵退税专项补助、积极争取新增一般债券、加强财源建设等措施,统筹多种财力来源,总体上确保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没有因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既定支出计划安排。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6.0亿元,增长4.3%,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956.3亿元,支出合计8112.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0.9亿元,按自然口径下降4.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7%,完成调整预算的92.9%;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204.3亿元、区上解634.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88.5亿元(新增债券149亿元、再融资债券139.5亿元)、调入资金17.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2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0.0亿元,收入合计5492.8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1.0亿元,增长6.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130.6亿元、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576.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9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73.8亿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0.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亿元,支出合计5492.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预备费支出50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用于保障方舱医院建设、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支出,以及落实稳经济“45条”等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等支出。
2022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1810.2亿元,其中,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57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33.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弥补各区留抵退税减收,加强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助力各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开展城市更新、疏整促专项行动,支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引导各区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加强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保障。
3.市级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2022年,市级税收收入2731.3亿元,下降6.2%。其中:增值税777.5亿元,下降21.9%,主要是按国家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企业所得税813.7亿元,增长4.0%,主要是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经营逐步恢复,实现利润有所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636.1亿元,增长5.8%,主要是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带动。市级非税收入419.6亿元,增长7.2%,主要是加强非税收入规范管理,按规定清理历史欠缴非税收入。
4.市级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8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主要用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调整优化义务教育经费投向,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健全义务教育“双减”工作长效机制,保障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加快推进职业院校重点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建设,打造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推动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高校科研与产业需求、科技转化对接。
科学技术支出37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主要用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支持“三城一区”联动发展。持续推进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本市。大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资金需求,支撑生命科学、新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做好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项目经费保障,引进和培育首都科技领域前沿顶尖人才。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主要用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支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好高质量举办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事服务保障。支持围绕“喜迎二十大”主题,开展“歌唱北京”等系列文化宣传活动。助力打造“博物馆之城”“书香京城”,加强“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利用好北大红楼、香山革命纪念地等红色资源。加大对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力度。鼓励扶持演艺新空间、文艺院团发展,不断为群众扩大优质文化供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主要用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政策,保障群众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落实退役军人安置等政策,保证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的生活和医疗待遇,支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加大对残疾人权益维护、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等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无障碍设施环境。
卫生健康支出26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落实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应对多轮疫情的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分类分级开展科学精准防控。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新建医院医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开办经费,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改革,提高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待遇。推动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节能环保支出16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主要用于落实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巩固污染防治的攻坚成果。鼓励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支持煤改清洁能源项目实施,推动核心区燃油锅炉清洁改造。加大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污水治理能力,更好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城乡社区支出22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8%,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效能。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支持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及养护工程,修复提升道路桥梁设施使用功能,保障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临时交通场站建设,促进重点地区及重大活动场地周边环境整治提升。继续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各区进一步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持续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水平。
农林水支出15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百万亩造林项目等实际执行量小于年初预计。主要用于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落实对种粮农民、农机购置等各类农业补贴政策,强化本市粮食安全保障。推动实施第三批80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做好南水北调调水和万家寨引黄生态补水资金保障,保障全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加快建设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奥北森林公园、温榆河公园等项目,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动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累计实现造林绿化102万亩。
交通运输支出33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主要用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战略,优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和功能。支持高质量建设城市副中心综合交通体系,加快京哈高速、东六环路改造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完善全市高速公路网络。继续落实公共交通补贴,推进慢行车道建设,促进居民绿色出行。围绕“通州-北三县”等重点区域,加快平谷线、京唐(滨)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250.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3%,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调减部分项目安排。主要是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加强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会议活动安全保障。提升装备强警、科技兴警水平。加强司法经费保障,持续推进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派出法庭建设。深化交通综合治理,拓展交通信号灯智能化应用,推动专业铁骑队伍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主要是落实中央脱贫摘帽“四个不摘”要求,助力西藏、青海、新疆等受援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低于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结合民生商品物价上涨情况,将部分资金调整用于发放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和减免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场交易费,助力保障基本民生。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顺利举办,助力高质量办好“北京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推动实施新一轮商圈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提升便民网点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满足居民多样性、便利性生活需求。
住房保障支出3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主要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改善群众住房环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主要用于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制,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健全本市应急管理体系,聚焦疫情防控、消防救援、极端天气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做好应急设备购置更新、应急设施升级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等资金保障,助力提升本市安全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0.5%,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中结合疫情反复特点,做好群众生活服务保障,增加粮食、肉蛋、蔬菜、副食等生活必需品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7.5亿元,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专项债务等收入2954.7亿元,收入合计5182.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87.1亿元,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2495.1亿元,支出合计5182.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8.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0.7亿元、区上解收入848.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643.1亿元(新增债券789亿元、再融资债券1854.1亿元),收入合计4280.7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调出资金17.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52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89.2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56.5亿元,支出合计4280.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重点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等。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助力冰雪运动推广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电影事业发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2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4.9亿元,收入合计10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5亿元,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6.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3.6亿元,支出合计104.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3.2%,主要是上年国企经营状况恢复好于预期,上缴收入超出年初预算,形成超收收入9.0亿元依法结转下年使用;加上年结转收入8.0亿元,收入合计85.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支持引导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高精尖产业布局、增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实力和投资运营能力等;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2.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9.0亿元,支出合计85.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社会保险各项基金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影响预算支出增加或减少,以及需要动用滚存结余平衡预算的,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相关变动情况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22年年度执行中,受落实国家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以及按国家要求上解中央调剂金减少等因素影响,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收支情况有所变动,我们按法定程序将相关变动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7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8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4%。本年收支结余1389.1亿元,符合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规定。
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受部分项目据实列支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了调整,以及预备费按照具体支出事项分别列支到相应科目等因素影响,各科目执行数据与预算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五)2022年推进财税改革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以首善标准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添活力。
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免减退缓税费超2000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全市超8万户企业让利1081.2亿元(其中7.3万余户为小微企业,超过全部企业的九成),是2022年最主要的退减税措施,为各类经济实体让利规模相当于2020年、2021年两年加总水平。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税收优惠措施,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在地方权限内,延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为企业让利约750亿元,惠及全市超100万家市场主体。实施先行先试税收政策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基础研究和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等先行先试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大胆探索,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支持社会保险费“应缓尽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文化娱乐等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超160亿元,受益群众130万人。积极推动减税降费、财源建设与财政增收协调联动。主动对接走访重点企业,围绕“防疫情、稳经济、助企纾困”,助力稳定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财源转化成效。全年开展对企政策宣讲近300场次,协调解决企业各类发展诉求近300项,支持全市国有单位为约7万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超百亿元。
2.聚焦疫情防控和稳经济措施落地,有力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
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稳经济“45条”等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的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助力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进一步畅通疫情防控资金“绿色通道”,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300亿元,特别是加大对各区疫情防控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资金需求,为应对多轮疫情冲击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建设市疾控中心新址,实现全市建设负压病房1558间,持续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坚决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政府债券稳经济、促增长作用。积极争取中央下达本市新增债务限额9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亿元、专项债务789亿元。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副中心,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海淀),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以及城市有机更新等重点项目,助力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更好地放大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效应。进一步用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首都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的经济增长引擎。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投资6236个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总规模达1961亿元,财政资金放大至5倍。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提振消费市场。加快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车辆置换补贴政策,带动新能源汽车零售额恢复性增长;继续支持发放餐饮消费券、绿色节能消费券及京郊住宿消费券,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缓解困难;推动冬奥场馆赛后转型,积极拉动体育消费。有力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政策对资本市场支持,全年支持41家企业新上市融资。健全资本金注入、降费奖补等政策引导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全年全市17家主要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约871亿元、新增服务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3.7万户,分别增长14.4%、53.9%。
3.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投入始终保持在财政支出八成以上,推动民生实事等落地见效。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和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综合实施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扩岗补助等措施,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困难人群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促进19.9万名城乡困难人员就业。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领域财政投入保障结构,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开设2-3岁托班试点;保障多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开办,新增中小学学位3.6万个。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各区扩容,推动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等医院开办建设。不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新建3682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15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房9.3万套,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推动实现“留白增绿”999.2公顷。加大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力度,不断为群众打造更宜居更安全的生活环境。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年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810.2亿元,同比增长12.6%,支持各区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库款调度和资金统筹,切实保障各区重点民生事业需要。
4.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动提升财政精细化治理水平。
结合新发展阶段北京财政改革面临的新任务,着力在“统、节、管、督、防”等五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大力统筹财力来源。切实加大中央转移支付、一般债券、政府预算、政府投资基金等统筹力度,聚焦保障高标准推进“两区”“三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改善民生福祉等全市性重点工作。更加注重节支增效。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及一般性支出40.6亿元;依托财政评审全年审减各类项目资金149.6亿元;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向所有市级部门和乡镇基层纵深推进,自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以来,市区及各部门已累计新设332项支出定额标准,实现节支269亿元,把更多的资源腾挪出来,用于改善民生、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政预算管理基础。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将支出政策、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数据库、资产配置标准、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等内容全部嵌入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全市通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细化负面清单内容,强化目录的约束性和统一性。主动积极配合人大、审计等监督检查。首次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向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传输数据,监督指导各部门认真落实吸纳市人大各专委会在部门预算草案初审之前提出的112条意见。扎实推进财经秩序、直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等重点领域的审计问题整改,逐项销号,并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进一步平衡好“防风险”与“促发展”。加快化解隐债,提前三个月完成中央提出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任务要求。主动调控新增债务,合理控制再融资比例,全市整体债务率控制在“绿”区内,风险总体可控。建立“预测研判、实时监测、应急保障”的全市库款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将“三保”、疫情防控、债务管理等重点支出放在优先保障位置。持续跟踪减税降费政策、疫情波动等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合理把握财政收支时序,保障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总体看,2022年,全市财政收支实现了艰难运行状态下的收支平衡,努力经受住了风险挑战,有力保障了全市大事要事,实现了2022年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的圆满收官。但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依然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随着疫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以及一系列稳经济接续政策出台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发展动力,巩固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但是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恢复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投资项目接续不足,消费恢复动力依然偏弱,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财政可持续增收压力仍然较大。
二是财政收支“紧平衡”矛盾持续加剧。首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阶段,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特别是民生事业、城市安全、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区域间财力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区库款规模和保障能力有所下降。
三是管财理财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人大、审计等监督工作中,反映出财政财务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管理中,仍存在过紧日子思想不牢、项目储备机制不完善、项目未按轻重缓急排序、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高、财务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部分区对债券项目前期申报手续审核把关不严格、项目执行中统筹力度不够、部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需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力争工作年年都有新进展。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积极财政职能作用,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意义重大。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发力,减税降费政策和营商环境优化效果持续释放,首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不断巩固,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但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依然较大,收入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同时,2023年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促进就业创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碳减排碳中和、加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重大任务和刚性支出资金需求量巨大,统筹平衡资金的难度空前,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将继续保持紧平衡状态。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抓好强信心、扩内需、促改革、惠民生、保健康、防风险。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控一般性支出、促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统筹,保障重点。紧紧围绕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分清主次,明确缓急,切实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精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二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严把紧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评审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三是控制成本,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成本绩效的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到要紧处。四是问题导向,规范管理。全面梳理人大预算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取得实效;以推进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预算编报要求,调整2023年“市级支出”编报口径,在原有仅反映市本级支出的基础上,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市级支出”,并按照三类列示:市本级支出(含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到市级部门的支出)、转移支付支出(含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到各区的支出)、预备费。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942.9亿元,增长4%;加中央返还及补助、一般债券、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2370.0亿元,总收入为831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5.0亿元,增长2.2%;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0%;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677.9亿元,总支出为8312.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273.7亿元,增长3.9%;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311.1亿元、区上解45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7.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7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42.9亿元,总收入为5398.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2.4亿元,下降2.8%;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2%。其中:市本级支出3027.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955.4亿元、市级预备费50.0亿元(占市本级预算支出的1.7%,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加上解中央支出120.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47.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等还本支出130.3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67.8亿元,总支出为5398.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73亿元,下降5%,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办法,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0亿元;公务接待费0.1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4亿元(其中,购置费1.40亿元、运行维护费3.74亿元)。
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安排1955.4亿元,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0%。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增强各区可支配财力,推动各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缩小区域差异,支持各区落实好功能定位,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各区做好稳定经济增长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优质潜力财源培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疏整促、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支持回天、城南地区等区域加快补齐短板;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各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持续推动“双减”等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做好节能减排、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退耕还林等专项任务,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实施。
2023年,通过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规模,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降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550亿元,与2022年执行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0亿元(含一般债券2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50亿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全市性重点投资项目,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3.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2023年财政支出政策,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等要求,统筹市本级财力和提前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通过市本级支出、市对区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保障好市级部门和各区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教育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77.2亿元,其中:市本级328.9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8.3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央教育投入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重点支持继续落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支持出台中小学学位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新增学位2万个,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深化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改革,继续支持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加快建设;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公平。
科学技术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01.2亿元,其中:市本级398.2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0亿元。主要是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塑造首都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重点支持建设高水平国家实验室,加快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前沿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加大机构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实现更多“从0到1”突破;聚焦支持“三城一区”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主阵地;支持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加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市级支出安排134.4亿元。主要是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首都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大国首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重点支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加强首都红色文化建设;支持深化文明城区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深入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推进核心区腾退保护利用;加强老字号传承创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统筹推进“一城三带”保护发展,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冬奥遗产,支持举办重大国际冰雪赛事;助力高水平办好北京文化论坛、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等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07.0亿元,其中:市本级236.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71.0亿元。主要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重点支持实施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人才专业技能;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优化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布局,继续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修订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等政策,促进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政策落地实施,为破解全国大城市养老难题提供“北京方案”;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优待保障待遇;继续落实供热补贴、困难群众价格补贴,降低百姓生活成本。
卫生健康方面,市级支出安排327.7亿元,其中:市本级291.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6.4亿元。主要是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健康北京建设。重点支持落实好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保障医疗服务有效运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实施首都防疫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加强医疗设施配备,提升基层救护能力;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和妇幼健康服务,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安全方面,市级支出安排270.0亿元,其中:市本级257.5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2.5亿元。主要是严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重点支持做好大型会议及活动安保服务;持续推动科技兴警、装备强警,深化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迁址提升,持续推进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诉调对接场所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节能环保方面,市级支出安排176.4亿元,其中:市本级132.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4.3亿元。主要是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开展低碳技术攻关和低碳试点,实施市级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一微克”行动,实施城乡水环境治理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支持推进机动车“油换电”;支持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城乡社区方面,市级支出安排279.9亿元,其中:市本级267.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2.6亿元。主要是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持续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重点支持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打造更多精品宜居街巷;持续开展重点地区及城市环境薄弱地区的环境综合提升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诉求;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支持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支持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多措并举破解老旧小区物管难题。
农林水方面,市级支出安排209.9亿元,其中:市本级103.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06.1亿元。主要是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保障本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重点支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打造“种业之都”;落实各类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和“菜篮子”产品自给率;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农业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保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家园;支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南水北调调水和永定河生态补水,保障全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共同行动;健全完善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机制。
交通运输方面,市级支出安排353.6亿元,其中:市本级351.7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9亿元。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战略,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支持落实轨道交通授权服务机制,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城市及高速路网,优化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提升地面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完善步行和自行车道网络,营造便捷舒适的绿色出行环境;促进环京地区通勤圈深度融合,完善区域快线连接,进一步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
援助其他地区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9.5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央脱贫摘帽“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对口支援成果。重点支持深入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协作,助力受援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住房保障方面,市级支出安排34.6亿元,其中:市本级31.5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1亿元。主要是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推进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市级支出安排18.9亿元,其中:市本级17.6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3亿元。主要是积极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重点支持推动燃气等城市管道更新改造,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应急保障能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支持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004.0亿元,下降10.0%,主要是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位及土地市场预期等因素进行测算,土地收入预期目标低于上年;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667.1亿元,总收入为267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7.2亿元,下降21.8%,主要是土地收入预期减少223.5亿元、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规模较上年全年执行减少339亿元等因素影响,可用于全市安排的财力减少;加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603.9亿元,总支出为2671.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67.0亿元,下降9.6%;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亿元、区上解收入7.0亿元、专项债务收入450.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6.5亿元,总收入为1185.0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含市对区转移支付)601.2亿元,下降32.9%,主要是: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债券分级列支的要求,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由原市级统一列支调整为市区分别列支,剔除此因素后,同口径下降17.6%;另一方面,受市级土地收入减少影响,可用于安排的财力相应减少。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以及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加调出资金8.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20.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0.4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45.4亿元,总支出为1185.0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4.1亿元,下降39.3%,主要是考虑受经济形势、疫情变动及部分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2022年市属国企企业利润预计有所减少;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6亿元,总收入为6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6亿元,下降24.7%,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根据收入下降情况相应减少支出安排;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9.9亿元,总支出为68.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0.0亿元,下降35.4%;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0亿元,总收入为59.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3亿元,下降22.8%,主要用于国际会都、国家信创园等重点建设项目,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项目,以及提升市属国企科技创新能力和增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等;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各区支出0.8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7.7亿元,总支出为59.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313.5亿元,增长11.3%,主要是考虑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增长等因素预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34.8亿元,增长5.9%,主要是考虑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增加、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安排。当年收支结余1778.7亿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三、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一)强化精准施策,全力促经济稳增长
加强财政资金资源和政策统筹,继续落实延续性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与首都城市定位、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研究,实施更大力度惠企助企措施。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财力加大科技创新、高精尖、城市更新、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优化债券使用方向,重点用于支持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关键领域,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处理好经济与财源、疏解与发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精准服务两个万亿级、五个千亿级高精尖产业集群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巩固高精尖产业发展成效,围绕新兴行业、科技型潜力初创企业,做好优质潜力财源培育服务工作。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完善财政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引导政策,支持要素市场加快在京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
(二)强化利民为本,高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实好国家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资金保障重点由“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确保医疗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加强重症医疗资源储备,加快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支持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和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促进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实施新一轮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提升首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支持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及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优化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深入实施就业优化战略,持续开展稳就业专项行动,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完善资金筹集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城市更新。支持接诉即办深化改革,推动形成以接诉即办为牵引的超大城市治理“首都样板”。继续加强民生投入绩效管理,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普惠性。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三)强化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健全增量资金与存量资金、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机制,增强对首都重大战略、中心任务的财力保障能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债券资金的衔接,债券资金优先安排经济社会效益高的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与市级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部门收入统筹管理,将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的非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全面反映部门收入来源及规模,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部门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存量资金与下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完善资产调剂共享的公物仓管理机制,盘活部门存量资产,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强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厘清边界和功能定位;围绕增强市级聚焦度、区级统筹度,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优化市对区转移支付结构,促进功能区差异化发展。全面深化成本控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线上实施,提高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的支出标准体系,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行业领域全覆盖,并积极向基层拓展。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强结果应用,避免出台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的增支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持续加大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力度,依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手段助力项目及时高效落地。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对财政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流程规范预算管理业务,加强财政与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实现一体化系统在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运行,不断提升数据质量、系统性能和易用稳定性。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优化分配审核流程,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五)强化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持续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等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研究储备必要的应对措施。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统筹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将政府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做好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强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确保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完善政府债务预警评估机制,全面部署运行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严格界定“三保”支出范围,动态完善“三保”政策清单,推动“三保”项目库标准化管理,强化运行监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市区库款调度,提升各区均衡调控能力,更好支持基层落实助企纾困和“三保”支出。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全面整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2023年任务更加艰巨而繁重,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为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