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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3/3/19 16:30:18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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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在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赵新海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河北发展进程中不同寻常的一年。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在省委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精准有效落实稳经济财政政策措施,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扎实推进财税改革,持续规范收支管理,有效防控运行风险,推动全省财政在极为严峻的多难局面下实现了平稳运行,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408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增长6.6%。全省支出9336.5亿元,占预算的95.2%,比上年增长5.5%。

  省本级收入622.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增长-2.1%。支出完成1121亿元,占预算的97.4%,可比增长5.3%。

  省本级收入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4770.9亿元,省级收入总计5393.8亿元。省本级支出加上对下补助、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4242.4亿元,省级支出总计5363.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30.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2016.1亿元,完成预算的65.2%,下降28.2%;支出完成3917.3亿元,占预算的72.9%,增长5.8%(主要是发行专项债券增加)。

  省本级收入26亿元,完成预算的79.4%,下降51.6%;支出完成48.7亿元,占预算的96.8%,增长11.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24.1亿元,完成预算的136.8%,下降48.4%;支出完成14亿元,占预算的74.1%,下降43.8%。

  省本级收入7.4亿元,完成预算的122.1%,增长28.4%;支出完成3.9亿元,占预算的95.9%,下降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817.3亿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预算的98.6%,增长7.3%;支出完成3591.5亿元,占预算的93.1%,增长9.7%。收支相抵,年末新增结余225.8亿元。

  省本级收入1745.9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增长3.9%;支出1794.2亿元,占预算的88.7%,增长6.3%。收支相抵,年末动用结余48.3亿元。

  (二)雄安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718.6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2亿元、上级补助29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0亿元、上年结转5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调入资金等72.1亿元。支出总计676.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94.5亿元、对下补助105.9亿元、上解支出4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15.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4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468.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亿元、上级补助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0亿元、上年结转222.5亿元。支出总计460.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88.4亿元、对下补助0.3亿元、调出资金71.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8.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收入0.6亿元,完成预算的228.5%,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新区本级收入15.8亿元、上级补助80万元;新区本级支出12.2亿元、上解上级20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新增结余3.6亿元。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高质量发展。

  1.着力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全面对接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制定实施财政支持稳经济30条、激励市县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14条等政策措施,建立督导服务机制,狠抓政策末端落实,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认真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顶格制定我省优惠政策,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优化线上解读辅导,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建立多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印发留抵退税基层财力保障方案,分四批下达减税降费财力补助等转移支付458.3亿元;强化政策落实评估,开展两轮工作督查,全省累计退减缓税费超143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27万户次,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专项债券拉动投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专项债券2294亿元,其中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374亿元。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我省是全国首批完成发行任务的省份之一,支出进度较往年明显加快,有力支持了2200余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对扩投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取得重要进展。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4242.3亿元(含提前下达一次性退税减税降费补助160.9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687.6亿元。海绵城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首批支持城市等13个试点示范落户我省,试点补助资金50.8亿元。四是财政金融政策接续发力。综合运用奖励、贴息等方式,兑现财政奖补资金6.1亿元,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554亿元,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735.3亿元。加大对困难行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130.5亿元,有效缓解了融资难问题。提高上市企业前期费用补助标准,向19家拟上市企业兑现补助资金2650万元。同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省新增签约落地项目20个、投资额150亿元。五是助企纾困政策有力有效。增加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专项清理,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超过四分之三。发放稳岗返还、留工培训等资金33.5亿元,惠及参保职工837万人次。

  2.着力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推动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一是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省级财政资金12.8亿元、专项债券27亿元,增加资本金注入,支持雄商高铁、京唐城际等铁路项目,加快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与北京市签订新一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下达张家口、承德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4.3亿元,促进首都“两区”建设。制定承接京津迁移企业激励政策,引导市县加强产业和项目对接。二是助推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全面开展雄安新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评估,落实省以上转移支付、政府债券599亿元,推动雄安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三是保障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坚持特事特办,在省人代会通过预算当天即下达张家口市冬奥保障经费5亿元,及时拨付签约酒店保障奖励和场馆医疗保障费用1.5亿元,为奥运盛会如期顺利举办提供有力保障。

  3.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眼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完善政策机制,推动新动能加速成长、新优势加快形成。一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全省科技支出117.6亿元,可比增长7.6%。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前三季度享受政策企业数量、扣除额分别增长185.8%、84.6%,有力调动了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探索开展省级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省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试点,扩大了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实施创新发展激励政策,根据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县域科技创新跃升等,对市县分别给予奖励。二是提升产业发展层级。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投入省以上资金25亿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200多个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集中培育78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三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落实经开区、自贸试验区奖补政策,统筹省级资金5.6亿元,支持经开区提升项目承载能力、自贸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拨付省以上资金5.1亿元,落实出口信保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扶持企业走出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持续增强。

  4.着力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省生态环保支出719亿元,支持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一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省以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3.2亿元,保障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促进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推动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至36.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落实省以上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15.6亿元,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改善,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84%。投入省以上资金2亿元,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二是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出台财政支持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若干政策,分类推动水流、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投入省以上资金48.7亿元,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促进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安排使用省以上造林绿化资金15.8亿元,推动完成营造林636万亩。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入选国家示范工程,获中央财政支持3亿元。三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十个方面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多元化投入、税收调节、政府绿色采购等方式,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在全国率先启动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探索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全省累计交易2162笔、金额3.9亿元。

  5.着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全省农林水支出868.3亿元。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省投入衔接资金152.1亿元、较上年增加3.1亿元,其中省级安排70.4亿元,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优化省级衔接资金使用方式,投入6.8亿元,组织19个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二是着力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下达省以上资金49.8亿元,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370万亩。落实省级资金2亿元,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投入省以上资金2亿元,推动实施10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在全国率先完成21.7亿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高效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8亿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12.7亿元,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助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在86个产粮大县全面推行,累计承保面积5455.4万亩,提供风险保障469.5亿元。三是扶持农村产业发展。落实省以上资金9.4亿元,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1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个省级以上农业示范园区。下达省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2.7亿元,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统防统治、代种代收。全省各级投入7.5亿元,集中创建90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区。四是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下达省以上资金28.7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以奖代补鼓励市县建成美丽乡村2265个,推动新改建农村厕所70万座并提升后期管护能力,44个县整村连片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清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6.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省民生支出持续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保障20项民生工程和各项民生实事顺利实施。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制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财政政策措施,筹集省以上补助资金34.3亿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9.7万人。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全省新发创业担保贷款17.7亿元,直接扶持5075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1.6万人实现就业。二是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767.6亿元、增长8.5%,有力保障义务教育“民转公”、省属重点骨干高校发展、“双一流”建设和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等工作开展。全省卫生健康支出930.8亿元、增长9.1%,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快建设健康河北。全省文旅体育与传媒支出136.3亿元、增长7.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繁荣和文旅企业纾困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筹集省以上资金3.3亿元,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73个。下达省以上资金2.7亿元,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集省以上资金583.2亿元,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0元;扎实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提高58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300元;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分别增发120元、2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惠及困难群众189.3万人。落实省以上资金110.4亿元,保障全省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四是促进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改善。筹措省以上资金56.3亿元,推动全省完成棚户区改造11.8万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698个,惠及居民52万户、156万人。筹集省以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8亿元,为9126户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进行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7.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绩效理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坚持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严禁违规揽税收费或虚收空转。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省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下降。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二是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质量,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精心组织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34项、涉及资金687亿元,将6份评价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参阅。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直达资金监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地方政府债务等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实现同平台互联互通。研究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国第一个通过财政部评估。稳步推进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统管改革,2023年1月1日起统一采取市级统管模式运行。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三是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主动配合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我省预决算公开度居全国第二。

  8.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源头防范、过程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狠抓基层运转保障。加大财力下沉,下达市县转移支付增长16.8%,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66.8%(含一次性财力补助),并向相对困难地区倾斜,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强化运行监控,两轮审核所有县(市、区)“三保”预算,实行市县“旬报表+月报告”、约谈通报制度,两次摸排核查重点地区,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确保基层财政正常运转。二是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全流程管理,全省到期债券本息全部按时偿还,继续保持“零违约”。用好借新还旧政策,发行再融资债券792.8亿元,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运行压力。对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指导基层规范债务管理,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事件。三是严格维护财经纪律。对照7个领域、44项专项整治内容,扎实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防范“三乱”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组织对8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6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有的地方收入结构有待优化;疫情防控、民生政策提标等支出需求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一些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开工不及时,导致部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偏慢、不够均衡;有的县(市、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运行对上级补助依赖程度较高;虽然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风险水平偏高。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科学擘画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宏伟蓝图,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指针,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2023年经济形势,强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我们做好经济工作提供了遵循。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清晰描绘中国式现代化在河北实践的美好图景,对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具体举措作出明确部署,强调要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坚决把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科学指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对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谋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从宏观经济形势看,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为做好财税收入组织工作奠定了基础。从我省情况看,拥有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产业体系完备、资源能源富集、交通物流便捷畅通、对外开放前景广阔等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独特优势,特别是全省上下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全面提振,各条战线形成竞相发展的好态势,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给全省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带来了不确定性,加之民生政策提标扩面以及支持协同发展、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等必保事项明显增多,保民生、稳运行、促发展增支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难度依然很大。

  (一)2023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当前财经运行形势,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政治引领、务实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着力保障区域发展、创新驱动、绿色转型、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重点部署落实。二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政策,优先支持环京康养、环保创A、“专精特新”、高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足额安排民生托底、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清理到期政策,压减非急需项目,腾出资金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优化产业政策和资金使用,选准支持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政策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四是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落实激励市县“抓投促”政策措施,拉动项目投资。五是稳步提升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居民养老、城乡低保、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保障标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增进人民福祉。六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充分估计困难挑战,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压减“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处、紧要时。七是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不贰过”。八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向困难地区倾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合理安排省级新增政府债务规模,落实还本付息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2023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6%左右,总量4329亿元左右。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省财经形势、收入结构、增减收因素后提出的,既考虑了收入积极稳妥,也考虑了各级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等增支需要。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一般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4985.9亿元,收入总计9314.9亿元。支出预算安排9067.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47亿元,支出总计9314.9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668.3亿元,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补助等1460.3亿元,收入总计4128.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656.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471.8亿元,支出总计4128.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3.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收入5.2亿元,收入总计38.4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4.6亿元,支出总计38.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923.5亿元,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收入247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304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17.7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125.9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825.2亿元,年末新增结余98.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省级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3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收入总计4886.8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725.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95亿元、非税收入130.2亿元;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83.7亿元;③中央转移支付收入3214.3亿元;④市县上解收入89.8亿元;⑤一般债务收入383.3亿元;⑥调入资金2.5亿元;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

  省级支出总计4886.8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1147.8亿元;②上解中央支出123.7亿元;③对市县税收返还支出363.1亿元;④对市县转移支付2935.2亿元;⑤债务还本支出97亿元;⑥债务转贷支出22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31.9亿元,包括:彩票公益金收入11.9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3.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亿元、车辆通行费1.1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1亿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0.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1亿元。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务收入1452.4亿元,收入总计1484.3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1484.3亿元,包括: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21.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1462.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4.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收入3.6亿元,收入总计8.5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8.5亿元,包括: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3.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及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4.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758.9亿元,包括: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收入1248.7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收入439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17.7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53.5亿元。支出安排1921.9亿元,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63亿元。

  (四)省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反复梳理申报项目,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保障重点,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项目落地。一是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包括区域发展、创新驱动、绿色转型、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所需资金,全力予以保障;二是大事要事优先安排,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河北场景,对支持推进环京康养、环保创A、交通强省、旅游强省等,都做了考虑安排;三是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包括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优抚安置、教育、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按国家和我省政策足额保障;四是国家配套逐项配齐,认真梳理中央政策资金、改革性经费,有配套要求的逐项落实;五是人员经费足额安排,并预留增人增资等经费。在做好上述安排的同时,对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适当压减,但也兼顾了部门事业发展需要。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如下:

  1.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安排80.3亿元,可比增长6.7%,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在对接京津、服务京津中加快发展自己。包括:雄安新区建设9.3亿元,统筹用于相关项目建设、白洋淀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深化协同发展重点领域合作62.4亿元,重点用于建设河北现代化交通体系,进一步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推动环京区域发展8.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环京区域用好北京资源和市场,推动环京市县布局医养结合的康养产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首都“两区”建设,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北京辐射带动作用。

  2.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221.5亿元,可比增长9.1%,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教育和人才支撑,依靠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包括:完善科技创新体系26.2亿元,重点用于科技专项、科研事业费、科技推广普及等,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激励政策、企业科技特派员及特派团补助,保障重点项目研发等;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8.3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商贸流通,打造制造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91.7亿元,重点用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75.3亿元,重点用于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3.着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安排92.4亿元,增长38.1%,激励引导市县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包括:预内基建38亿元,统筹用于基建项目和信息化项目;激励市县抓投资上项目25亿元,主要用于对市县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特色产业发展等成效突出的进行奖励,激发市县加快高质量发展、培植优质财源的动力活力;新型城镇化建设9.4亿元,主要用于省会建设、北戴河基础设施提升、正定古城保护等;重点项目建设20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支持全省新增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4.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安排51.2亿元,可比增长12.6%,优化市场经济环境,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包括:优化营商环境36.5亿元,重点用于市场监管补助、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抽检等,支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对外开放5.5亿元,重点用于吸引外商投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扶持企业“走出去”、支持自贸区创新发展等;引导金融服务发展9.2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普惠金融发展等。

  5.积极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安排64亿元,可比增长6.7%,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包括:深入推进污染防治15.3亿元,重点用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钢铁等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生态系统保护修复41.3亿元,重点用于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国土海洋生态修复、衡水湖保护发展等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支持造林绿化7.4亿元,重点用于植树造林、生态效益补偿、果品花卉、林业防灾等。

  6.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161.3亿元,可比增长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包括:现代农业发展46.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71.9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19.3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农村综合改革10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水利设施建设13.4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江河湖库整治、水土保持、防汛抗旱、饮水安全设施管护等。

  7.稳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安排230.4亿元,增长17.7%,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包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164亿元,重点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提标扩面政策,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工作;推进健康河北建设38.1亿元,重点用于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13.3亿元,重点用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强化住房保障等;强化基层“三保”保障15亿元,主要对“三保”压力大、运转困难的地区予以补助,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8.助推文化繁荣发展。安排16.2亿元,可比增长8.8%,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促进体育等事业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包括:强化文化宣传4.9亿元,重点用于推进文化宣传,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等;繁荣文化事业10.9亿元,重点用于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文化精品,发掘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保障“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促进体育事业发展3497万元,重点用于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9.打造平安河北和法治河北。安排43.6亿元,增长6%,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包括:民主法治建设19.4亿元,重点用于人大、政协、统战及群团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共安全18.4亿元,重点用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安全能力;安全生产4.5亿元,重点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非煤矿山治理、安全生产等;防震减灾4480万元,重点用于地震台网、预报预警等;物资储备8750万元,保障食糖、食盐、化肥、医药、救灾、防汛等物资储备。

  此外,省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6亿元,同比下降3%。包括: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91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41亿元、公车运行维护1.5亿元),下降3.2%;②公务接待费0.3亿元,下降3.4%;③因公出国(境)费0.45亿元,下降1.8%。

  (五)2023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4亿元、非税收入2.1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29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1.8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09.5亿元,加上对县级补助、上解上级102.3亿元,支出总计311.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70.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2.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收入等100.4亿元,收入总计271.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47.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23.8亿元,支出总计271.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18万元,全部补助市县。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8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4亿元,年末新增结余4.6亿元。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解放思想、奋发进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为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精准对接国家部署,有效提升政策效能,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有效发挥政府专项债投资拉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扩大有效投资。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健全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全面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及时兑现上市企业前期费用补助、首发债券补助等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完善落实激励市县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财政政策,持续激发市县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动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精准监控重点税源,推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壮大、结构优化。巩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健全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收取过头税费或搞虚收空转。加大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更多资金、项目、试点落户河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加快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均衡性和时效性。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到资金下达与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直达市县基层、精准直达受益对象。

  (三)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资源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机制,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质量,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分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地区间财力合理均衡。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工作转换衔接,推动完善地方税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相关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盘活机制,支持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率先开展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四)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把保运转摆在突出位置,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级设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予以补助;逐县(市、区)审核“三保”支出预算,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确保不留缺口;加强县级“三保”运行监控,严格执行“旬报表+月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确保政府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同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督导市县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剂行为,确保预算刚性。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渠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等重点开展监督,推动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到位、落地见效。加大会计、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力度,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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