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1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朱 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接续实施强劲开局一季度、强攻二季度、拼搏三季度、决战四季度,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在全省经济运行企稳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基础上,财政运行回稳有力、势头良好。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8.3亿元,增长4.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下同)增长10.6%。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788.9亿元,下降7.3%,同口径增长1.4%。其中,增值税805.4亿元,下降14.4%,同口径增长3.3%;企业所得税255.4亿元,增长4.5%;个人所得税100.4亿元,增长30.1%,主要是股权转让收益增加;资源税26.8亿元,增长9.6%;城市维护建设税134.4亿元,增长0.8%;房产税51.3亿元,增长26.7%;土地增值税110.5亿元,下降6.6%,主要是2021年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较多;耕地占用税28.3亿元,增长34.1%,主要是部分市县新增征收耕地面积,以及一次性补缴税款较多;契税159.1亿元,下降28.5%,主要是土地出让、房产交易减少,收入相应减少。非税收入1159.4亿元,增长31.3%,主要是各级按要求将历年延压非税收入集中在2022年缴库。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8.3亿元,增长7.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8亿元,增长9.3%;公共安全支出327.3亿元,增长11.9%;教育支出1319.7亿元,增长5.7%;科学技术支出227.8亿元,增长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4亿元,增长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亿元,增长14.7%;卫生健康支出707.9亿元,增长10.1%;节能环保支出237.1亿元,增长3.3%;城乡社区支出725.9亿元,增长8.4%;农林水支出788.7亿元,增长3.5%;交通运输支出275.1亿元,下降5.4%,主要是我省收到的车辆购置税补助减少较多;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3.6亿元,下降10%,主要是部分地区2021年安排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多;住房保障支出207.6亿元,增长1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2亿元,增长18.6%,主要是各地加强粮油及重要民生商品储备,相关支出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9亿元,增长13.4%;债务付息支出139.6亿元,增长1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2亿元,下降24.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84亿元,下降3.2%。收支均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1亿元,增长30.9%,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有色等相关行业国企利润增加。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3亿元,下降9.2%,主要是强化预算统筹,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30.1亿元,下降4.7%。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44.9亿元,增长0.9%。本年收支结余8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53.4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3亿元,增长14.9%,同口径增长23.4%。其中,税收收入390.1亿元,增长1.3%,同口径增长13.9%;非税收入245.2亿元,增长46.1%,主要是省级按要求将历年延压非税收入集中在2022年缴库。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6亿元,增长3.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亿元,下降16.5%;公共安全支出50.4亿元,下降8.5%,主要是从2022年起,各地交警部门原纳入省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划属地管理,支出相应在市县反映;教育支出200.2亿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21.3亿元,下降2.9%,主要是2021年重大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较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亿元,增长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3亿元,增长13.7%;卫生健康支出35.6亿元,增长68.3%,主要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经费增加较多;节能环保支出11.2亿元,增长39.9%,主要是一次性拨付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及出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3亿元;农林水支出111.5亿元,增长6.3%;交通运输支出96.9亿元,下降30.3%,主要是公路建设相关补助资金按规定转为转移支付下达市县,不再列省级部门预算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亿元,增长2.3%;金融支出23.7亿元,增长18%,主要是增加省属相关企业资本金;债务付息支出24.2亿元,增长4.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4亿元,增长3%。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4亿元,下降31.5%,主要是2021年一次性支持化解金融风险支出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亿元,增长41.5%,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有色等相关行业国企利润增加。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亿元,下降28.3%,主要是“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已完成,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0.2亿元,下降11.7%。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95.8亿元,下降1.1%。本年收支缺口1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56.7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江西省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2年,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环境和疫情、旱情的严重冲击影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稳住、进好、调优”的工作思路,顶住压力、精准发力,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充分发挥财政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作用,快速出台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一揽子财政措施,新增安排110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市场主体办理新增减税退税缓税(费)近千亿元,其中留抵退税444.4亿元,降低、缓缴各项社保费44.6亿元,减免房屋租金5.4亿元。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直接联系机制,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市场主体的纾困帮扶。通过“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融资担保、农业信贷担保、创业担保、PPP等财政金融工具新增撬动社会资本近3000亿元,有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攻坚行动”,统筹517.4亿元支持“两新一重”项目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201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快速投向交通设施、农林水利、公共卫生等领域,债券发行节奏大幅提前,支出进度居全国前列。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组建千亿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促进消费加速回补。对各地发放消费券按30%给予奖补。统筹3.7亿元支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开展“大宗商品消费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拨付3.5亿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支持风景独好名县建设。
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投入实现“九连增”,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得到有力保障。出台完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27条措施,为科研人员全方位“减负松绑”。安排5.2亿元支持“双千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支持工业强省战略。聚焦“2%2B6%2BN”重点产业,安排9.3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技术改造,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统筹各类资金11.3亿元,支持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下达1.5亿元支持梯次培育优质企业,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81.7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5%。筹集87亿元支持新建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补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94亿元。安排16亿元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下达15亿元实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下达各类补助资金105亿元,支持实施强省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赣江新区发展、湘赣边区域合作、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部署。积极争取国家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落户我省,获中央补助10亿元。支持打造美丽江西。统筹22.6亿元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支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下达1亿元开展碳达峰城市和园区试点建设。安排7.1亿元用于生态修复、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绿化。统筹48.8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流域、森林等领域探索实施差异化生态补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三是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围绕“七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一体推进全面建设幸福江西、民生实事工程、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承诺如期兑现。首次开展民生实事评议评价评估工作,以群众口碑检验幸福成色。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延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扩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和留工培训补助。下达21.8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严格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46亿元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及内涵式发展。安排38.7亿元支持职业教育提质创优。统筹105.3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安排30.1亿元支持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各层次各学段教育经费得到有力保障。稳步提升社保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健全基本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因灾、因疫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强化重点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统筹8.5亿元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婴幼儿入托保育费补助。支持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制度。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统筹154.1亿元用于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患者救治等。统筹7.9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重大疾病防治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强化援外抗疫医疗队经费保障。促进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安排20.9亿元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省赣剧院、省文化馆等项目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文物保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等经费保障。支持推动全民健身。积极支持抗旱救灾。统筹28亿元应对超历史旱情,推动抗旱救灾保丰收。安排6.8亿元支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在全国率先推出“农保贷”。降低水稻等政策性农业险种保费,扩大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险种,帮助受灾群众兑现理赔额20.7亿元。
四是加快构建现代财税体制,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堵点卡点,促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质扩围,将221家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具有江西特色的“三全”“五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分类分档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按要求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坚持财力下沉,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332亿元,省级预备费10亿元全部用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财力补助。推进财政“放管服”。支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建立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累计兑付48.5亿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选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入驻供应商超5万家,交易额超80亿元;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在全国率先全面取消纸质财政票据。
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财政领域安全防线有效筑牢。坚决兜牢基层“三保”。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责任,全面启用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做实“一县一策”风险应急预案。下达财政直达资金1662亿元,快速直达市县基层,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频加密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清单,从源头管理、过程监测、信息共享、监督问责等四个方面提出16条监管硬举措。“一地一策”“一企一策”推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精准拆弹、缓释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省级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支持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促进社保基金可持续。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现“五统一”;健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稳妥推进社保基金结余资金运作,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加强财会监督,强化财政内控建设,扎实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持之以恒做大做强做优财政蛋糕,财政实力稳固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5.6%,增速保持在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7000亿元,年均增长7.4%,持续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县域发展稳中向好,71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10亿元,其中24个超20亿元,2个超50亿元。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统筹财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支持发展举措有力。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累计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4365亿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835亿元。运用“财园信贷通”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超1万亿元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连续5年全国优秀,获中央奖励资金20.8亿元。筹集450亿元推进14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3次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获中央奖励资金6亿元。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以贯之办好民生实事,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全省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超2万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教育支出、科技支出占比居全国前列。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托育、惠残助残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各学段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改革第一动力,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突破口”和“先行军”作用,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四本预算”有效统筹衔接。零基预算改革稳步推进、提质扩围。省以下财政体制不断健全,省与市县财政收入划分改革稳妥实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健全,县级财力占全省比重居全国前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契税法等5个税法授权事项全面完成。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风险防线织密织牢。完善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逐步构建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压实市县隐性债务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县级预算前置性审核、动态监测、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全覆盖,基层运转更加稳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全省“三公”经费支出连续9年下降。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建立部门实有账户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财政资金安全防线进一步扎牢。与此同时,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定决议,配合推进人大预算审查联网,支持人大审查重点向债务、支出政策等领域拓展,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保障依法履职。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上下齐心协力、砥砺奋进的结果,来之不易,更要倍加珍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紧平衡状况突出;部分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和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还不够到位;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精准精细,结果运用还不充分;有的地区债务风险等级上升,个别地方发现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行为一定程度存在,财经纪律约束还要从严,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着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一)2023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实事求是设置预期目标,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二是支出安排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支出需求。落实落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成本,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有效性。
三是政府债务要合理适度、风险可控。统筹发展和安全,既发挥带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又规范政府适度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是财税改革要紧扣重点、巩固成效。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落实税制改革举措,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五是财政管理要科学规范、约束有力。规范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完善预算执行机制,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2023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0.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3.1%,同口径增长6.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8%左右。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债务收入,减去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预算财力6955.1亿元。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955.1亿元,比2022年汇总预算数增长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0.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14.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务收入,减去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399.4亿元。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99.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31.1%。收支均下降,主要是预计20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21.1%,主要是部分地区预计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减少较多。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减去调出资金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4.8亿元。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4.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37.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省各项社保基金收入2374.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9%。2023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300.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2.5%。本年收支结余7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27.3亿元。
(三)2023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8.3%,主要是按要求将历年延压的非税收入集中在2022年缴库,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7.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债务收入,减去补助市县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转贷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省级预算财力1055.1亿元。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55.1亿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长10.5%。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省级预算新增可统筹安排的财力137.3亿元。按照当年收支平衡原则,坚持“保重点、优结构、压一般”,坚持预算安排的优先顺序,2023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需安排137.3亿元。同时,2022年年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6亿元用于平衡省级预算,已形成支出基数,2023年需要继续安排,拟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78.6亿元平衡预算。
2023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137.3亿元,重点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42.5亿元。其中:科技安排5亿元,主要是支持深入推进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国家和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人才发展安排1亿元,主要是支持重点创新平台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等;工业、交通等安排13.7亿元,主要是支持建设新兴工业强省、铁路运营等;乡村振兴安排10.8亿元,主要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领域投入;水利建设安排4亿元,主要是支持水利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安排3.4亿元,主要是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经济普查安排0.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4.3亿元。
二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安排27.5亿元。其中:教育安排8.7亿元,主要是加强职业教育、普通本科高校等经费保障;医疗卫生安排6.4亿元,主要是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补助政策;社会福利及抚恤救助安排3.2亿元,主要是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生活补助标准;养老托育安排2.7亿元,主要是扩大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提高婴幼儿入托补贴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2.2亿元;就业补助安排2亿元;公共文化体育安排2.1亿元;江西革命军事馆改造提升项目安排0.2亿元。
三是加大对困难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53.8亿元。其中: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3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安排18亿元,市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4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省级配套安排1.5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配套安排0.3亿元。
四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保障省级必要运行投入,安排13.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7.3%,主要是部分单位专项债还本付息资金通过调入安排。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等,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转贷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2.8亿元。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2.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0.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30.4%,主要是部分企业利润预计有所减少,以及省属重点文化企业2023年免缴国资收益。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减去调出资金、补助市县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7亿元。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44.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2.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3.2%。2023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205.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0.8%。本年收支缺口6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93.9亿元。
5.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7亿元、专项债务885亿元,已全部纳入2023年省级预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并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水平、债务风险和债券支出进度等因素,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在建项目,以及能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经认真审核,省级新增债务限额安排101.5亿元,用于交通设施、公共卫生、教育等领域在建项目。剩余新增债务限额960.5亿元,按照因素法全部转贷市县。各设区市分配限额控制在上报的一季度在建和可开工项目需求范围内。
需要说明的是:
1.2023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85.9亿元,债券利息367.7亿元(不含2023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859.5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1794.4亿元以内,加上中央提前下达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1062亿元,我省目前政府债务限额为12856.4亿元。
2.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初规模113.6亿元,加上超收收入、盘活存量资金等21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2023年预算拟调入使用178.6亿元,结余150亿元。
3.自2023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8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348.2亿元。
(四)2023年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2023年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和省级科技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教育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2475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1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256万元,教育收费收入636313万元,事业收入127881万元,其他收入1049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3986万元。
(2)支出预算247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935万元,项目支出12906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4059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2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7万元,农林水支出4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2万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65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其他各项支出224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84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3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578万元,资本性支出387090万元,其他支出47975万元。
2.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省财政预算新增安排省级科技专项资金3亿元,总量达18.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基础研究、高能级创新平台、实验室建设、对接中央重大科技政策等方面。加上新增用于数字经济及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的支出2.3亿元,省级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达20.5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支持经济复苏向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推动经济持续回稳向好。坚持扩大内需,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支持实施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争取上半年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化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抓好中央和我省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运用“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涵养税源。支持实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科技第一生产力,大力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促进重大关键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持续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支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聚焦“2+6+N”重点产业,支持打造链长制升级版,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促进VR、5G等产业联动融合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是统筹区域城乡发展。支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城市更新、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和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种业提升,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化农业生产风险防控,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健全财政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强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投入保障,研究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支持政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和产品采购;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就业优先、教育强国、文化强国等战略部署,加大就业创业投入,推动就业岗位进一步提质扩容,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留赣比例。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支持“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对国家部委有明确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或者执行政策的,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以有效实施。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健全基本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在此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10件实事。延长减免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利息政策;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关心关爱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补助力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支持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加大自动体外除颤器投放力度。
四是深化财税改革攻坚。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走在前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相关税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我省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实施清单化管理。研究完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优化国企收益收缴比例,调整支出方向。深化财政“放管服”,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特色场馆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五是防范财政领域风险。科学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强化财政运行管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三公”经费;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防止好高骛远、寅吃卯粮,确保财政可持续。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适度举债融资行为。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各项举措,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推动市县融资平台优化升级方案落地落实。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动态运行监测,落实“一县一策”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推动“三保”项目库标准化管理。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平稳运行。健全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定期调度协商机制,推进金融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协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