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能源监管局服务东北全面振兴新突破目标任务 启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专项督查工作
导言: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带队,赴辽宁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辽宁质监中心站)组织召开现场督查启动会,标志着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督工作正式进入现场督查阶段。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工作部署,保障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用能安全,创造良好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营商环境,落实东北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要求,按照《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调研督查方案》统一安排,2月23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带队,赴辽宁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辽宁质监中心站)组织召开现场督查启动会,标志着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督工作正式进入现场督查阶段。
启动会上,辽宁质监中心站主要负责人向督查组介绍了辽宁质监中心站机构基本情况、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情况、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指出,国家能源局始终高度重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电力质量工程监督机构要把握形势任务要求,从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强化人员培训教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面,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能力,做到主动服务企业和保障工程质量两手抓、两手硬,以“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的精神,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做出应有贡献。
按照《方案》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组成了3个检查组,对区域内8家电力质监机构开展督导,重点检查3方面内容。一是质量监督机构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质量监督注册、检查、上报等工作流程信息化应用情况;二是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近2年质量监督项目管理、计划执行、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情况;三是质量监督机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存在指定、变相指定第三方评估等情况。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及时归纳总结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建立质监督查常态机制,为东北区域电源和输配电工程大规模建设投运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东北全面振兴突破贡献监管力量。(撰稿人:刘彦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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