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参加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联合培训
导言:据泰州市人社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四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工作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长三角地区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战略合作友好共建框架协议》,上海宝山、江苏泰州、浙江台州、安徽铜陵四地仲裁院调解仲裁队伍联合培训于2023年2月15日至16日成功举办。我市共组织59名调解员、仲裁员参加此次培训。
据泰州市人社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四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工作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长三角地区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战略合作友好共建框架协议》,上海宝山、江苏泰州、浙江台州、安徽铜陵四地仲裁院调解仲裁队伍联合培训于2023年2月15日至16日成功举办。我市共组织59名调解员、仲裁员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紧扣现阶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结合当前新业态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劳动权益保障难题,针对实务工作中存在的共同疑问,安排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冷”思考》《“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解雇的理论与实务》《沟通协调与人际互动艺术》等课程。授课老师分别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课程内容理论深厚,视野开阔,素材丰富,蕴含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学员们表示,培训师资力量强,授课效果好,不仅充实了大家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体系,还传授了科学进行沟通协调的实战经验,大家很有收获。
下一步,长三角四地将继续探索更多推进区域融合的切实举措,共同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共建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仲裁处供稿)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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