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财政“四举措”支持乡村组织振兴
2022/12/30 10:34:16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为切实以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持续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保障制度,支持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和乡村治理体系。
为切实以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持续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保障制度,支持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和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保障村组织运转经费。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不低于5万元,3000-5000人的村不低于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不低于9万元的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19-2021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规模分别为1.67亿元、1.74亿元、1.8亿元,逐年提升,2021年村均达26.2万元,保证村级组织发挥作用、高效运转。村干部报酬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按照不低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主要干部报酬,其他干部按正职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
二是保障选派干部工作经费。2022年,按照每月人均1500元标准,市财政专项安排选派干部经费370万元,用于全市选派干部生活补助,为他们解除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增加其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165万元、统筹安排市本级资金1000万元、督促区县落实配套资金1662万元,按每村不低于50万元标准扶持壮大71个重点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持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拨付600万中央试点资金,支持本年度两个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
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监管。圆满完成《2021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编制上报工作,为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分配财政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信息参考。组织区县开展2021年度惠农资金补贴管理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及市级核查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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