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完成2022年度省级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
导言:2022年9月—11月,黄河水利委员会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组织完成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并印发“一省一单”整改意见。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2022年9月—11月,黄河水利委员会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组织完成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并印发“一省一单”整改意见。
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制2022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统一标准要求。督查前,随机抽取8省8市16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以及2020—2022年度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疑似问题项目共151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黄河水利委员会水保局和上中游管理局分别对内蒙古、陕西、甘肃3省(区)进行现场督查,对其他省(区)主要采取网上材料抽查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措施落实、监测监理开展、补偿费缴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以及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疑似问题认定查处及整改销号等情况。督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和确认,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查结果表明,2022年,有关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所抽查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绝大多数能够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印发检查意见;对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疑似问题图斑,能够依法依规开展认定查处,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上年度履职督查发现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但是,个别地方存在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开展问题整改的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企业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黄河水利委员会印发“一省一单”整改意见,要求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整改,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同时,黄河水利委员会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依法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按规定逐级做好履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未依法履职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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