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出八项金融举措助力呼和浩特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导言:日前,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金融功能支持首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日前,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金融功能支持首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集中发力通过八项硬核举措助力首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通知》具体内容包含“两个率先、八条措施”。
两个率先:一是金融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率先复工复产(截至12月2日市四区已有110个银行网点对外营业);二是金融机构率先支持社会民生各领域复工复产,为城市恢复活力贡献金融力量。
八项举措围绕:金融网点有序复工、加大信贷投放、金融服务下沉、金融纾困解难、保险保驾护航、企业上市融资、政金企保联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首府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加紧推进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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