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山西监管局:“三向发力” 扎实有序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工作
导言: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明确规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对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退税事项进行复查。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优势,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复查职责,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发展和经济绿色转型。
来源: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明确规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对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退税事项进行复查。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优势,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复查职责,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发展和经济绿色转型。
一、建章立制,规范复查工作程序
一是统筹谋划,建立协调会议机制。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准确把握复查工作定位,系统谋划、协调推进,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建立复查协调会议机制,多次组织学习40号公告主要内容,分析研判退税工作存在的风险点,并商讨制定复查工作程序。二是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制度规范。按照协调会议安排,监管局发挥就地优势选取2户企业开展试点预审,梳理审核要点和资料清单;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组织基层财税部门进行预审核,及时查漏补缺;省税务局组织专人对退税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演练复查各项程序,征求企业意见。三是出台文件,明确复查工作要求。通过试点审核、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以往办理政策性退税业务经验等,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抓准复查工作重点,对复查范围、复查程序、复查资料、复查内容、结果应用、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与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协同联动的复查机制,为依规开展复查工作、切实发挥复查成效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注重实效,突出现场复查作用
对退税金额大、业务复杂的企业,首次复查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享受财税政策情况,实地查看企业运行管理情况、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情况,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和业务管理情况等,总体把握企业行业发展状况。二是重点审核纳税人的退税资格和退税金额,采购发票凭证取得情况是否符合退税规定,即征即退项目进销项分摊是否准确,并加强与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沟通,核实纳税人的信用级别,查看环保、税收等情况。通过将上述实地查看获取的信息与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分析比对,重点关注退税申报真不真、把关严不严,确保复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对实地查看的企业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为高质高效申报退税奠定基础。
三、压实责任,有效防范复查风险
退税复查工作存在政策多、行业广、技术性强等特点,对复查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极高。财政部山西监管局按照审核审批事项内部控制要求,预先谋划,规范复查工作程序,有效防范复查风险。一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复查工作闭环机制,明确初审、复审、局领导审定流程,有力形成了“各级参与、层层压实”的工作模式,有效压实岗位职责,确保复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复查工作台账,逐户逐笔及时登记企业退税复查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出具复查意见,确保复查工作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建立成果应用机制,对复查中发现的疑点,及时启动调查机制,督促各级税务局认真开展调查,主动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审核复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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