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一段时间,部分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的要求,对未达到小型水库规模以上的小水电站开展大坝安全评估,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取得较好成效。为加强对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水利部编制了《库容10万m3以下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试行)》),作为地方开展评估、自查与抽查的参考指导。
现将《技术指南(试行)》印发你们,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联系人:张学进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李海河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3202224,0371-66024710
库容10万m3以下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工程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遭遇大洪水、强烈地震、重大事故、漫坝等影响安全异常情况的小水电站。
二、评估对象
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对象包括挡水建筑物(含前池建筑物),以及影响工程安全的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岸坡及相应的金属结构等。
三、主要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
《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水运管〔2021〕6号)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
《防洪标准》GB 50201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
《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GB 50766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土工试验方法》GB/T 50123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GB/T 50876
《砌石坝设计规范》SL 25
《水利水电启闭机设计规范》SL 41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74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 105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189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 203
《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SL 205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1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
《水闸设计规范》SL 265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L 282
《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SL 285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 319
《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 379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 381
《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 432
《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 605
《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 654
《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NB/T 10349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NB/T 35056
四、评估程序
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主要包括资料整理复核、现场检查、必要的现场检测、必要的专项安全评价,编制大坝安全评估报告书等程序。经资料整理复核、现场检查,能够直接判别大坝安全类别的,可不进行现场检测或专项安全评价,直接编写大坝安全评估报告书。坝高15米以上且确无支撑安全评估结论基础资料的,以及不能够直接判别大坝安全类别的,应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测或专项安全评价后,编写大坝安全评估报告书。
五、大坝安全类别分类标准
一类坝:大坝工作状态正常,不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缺陷,维修养护投入正常、运行管理规范的正常运行大坝。
二类坝: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但存在部分工程质量缺陷或一般安全隐患,不会对工程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严重工程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不能正常运行的大坝。
六、评估内容和要求
(一)资料整理复核
收集并整理复核大坝工程特性、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大坝设计和施工、工程运行和管理、历次安全评估等资料。
(二)现场检查
在查勘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与管理人员或熟悉工程情况的人员座谈基础上,参照《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中的有关检查内容及大坝安全类别判别标准,对大坝外观与运行状况、设备、管理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初步分析判别大坝安全类别,做出一类、二类、三类坝评估结论,填写《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现场检查表》。通过现场检查无法判别大坝安全类别的,应当提出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测或专项安全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现场检测
开展相应的专项安全评价所需基础资料欠缺时,需开展必要的现场检测。现场检测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采用专业设备补充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勘探试验等相关工作。
(四)专项安全评价
水文条件明显改变的,需进行防洪能力复核;大坝发生漫坝险情或出现超校核洪水位的,需进行防洪能力复核、大坝渗流评价、结构稳定评价;大坝渗漏、坝内涵管渗漏,但不能直接判断大坝渗流安全状态或稳定性的,需进行大坝渗流评价;不能通过坝体变形等病险问题直接判断大坝结构安全的,需进行结构稳定评价;现场检查不能直接判定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的,需进行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1.防洪能力复核
(1)基本资料
①复核流域特征参数,应与原设计成果比较,并论证其合理性。
②复核水位~库容曲线,没有实测资料的,应重新测量或量算。
③复核水位~泄流能力曲线。
(2)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复核
根据水库总库容以及现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与功能效益指标,复核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定。
(3)设计洪水计算
按SL 44要求复核设计洪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洪水调查成果,选择由流量资料或降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成果应与原设计成果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4)调洪演算
根据设计洪水成果、水位~库容曲线、水位~泄流能力曲线、工程调洪运行方式,开展调洪演算;成果应与原设计成果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5)抗洪能力复核
开展坝顶超高(土石坝含防渗体)复核计算,结合调洪计算成果,评估现状坝顶高程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若坝顶高程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应进一步提出大坝可安全运行的洪水频率。
(6)结论
应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防洪标准、设计洪水、现有抗洪能力作出评价。
2.大坝渗流评价
(1)大坝渗漏情况
说明运行中及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测、观测资料分析成果发现的渗漏问题。
(2)渗流计算
渗流计算包括土石坝坝体浸润线复核计算,渗流量计算,渗透稳定计算,渗流计算可依据相关公式采用渗流分析软件对坝体进行二维有限元分析。
(3)渗流综合评价
分别对坝基、坝体、坝下涵管及两坝肩、输泄水建筑物的渗流性态作全面评价;对局部渗流稳定作评价,对排水体性能作出评价。
附典型断面图、计算成果图等。
3.结构稳定评价
(1)大坝
①大坝变形情况
说明运行中及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测、观测资料分析成果发现的大坝变形、裂缝等影响坝体安全问题。
②大坝稳定计算
应说明采用的物理力学参数取值、计算工况、计算方法和成果。其中,土石坝应根据SL 189各种工况的抗滑稳定最小允许安全系数的要求,可采用简化毕肖普法计算,确定坝体计算工况组合,分别对大坝最大横剖面上、下游坝坡进行抗滑稳定复核计算。混凝土(浆砌石)重力坝可依据SL 319中的相关公式,按照抗剪强度公式或抗剪断强度公式进行抗滑稳定分析,采用材料力学法计算选定截面上坝体应力。混凝土(浆砌石)拱坝可依据SL 282中的相关公式,坝体应力采用拱坝分载法计算;拱座抗滑稳定分析采用刚体极限平衡法,按照抗剪强度公式或抗剪断强度公式进行计算。
③大坝稳定评价
根据计算成果及大坝实际运行情况对大坝结构稳定作出评价。
附稳定计算典型断面图、计算成果表等。
(2)输水建筑物
①说明输水建筑物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测发现的变形、裂缝、结构质量缺陷等影响整体或结构安全的问题。
②渠墙、压力洞、调压井、进水口等建筑结构可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稳定及结构强度复核计算。
③根据复核计算成果,评价输水建筑物结构强度与稳定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附输水建筑物结构图及计算简图。
(3)泄水建筑物(含冲砂放空建筑物)
①说明泄水建筑物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测发现的变形、裂缝、结构质量缺陷等影响整体或结构安全的问题。
②泄流能力复核。
③闸室、边墙、底板、洞身等基础稳定、结构强度及抗冲能力计算。
④消能设施安全复核。
⑤综合评价。评价泄水建筑物的泄流安全、结构强度与稳定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附结构纵、横断面图及各部位计算简图。
4.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1)基本情况
说明金属结构使用年限,运行中及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测发现的结构安全问题。
(2)复核计算
重点复核闸门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启闭机的启闭能力;压力钢管强度、稳定性。
(3)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应对下列问题做出结论。
①是否超过报废折旧年限。
②是否能保证紧急情况下闸门正常开启。
③闸门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④启闭设备供电电源是否正常、是否可靠,启闭机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⑤压力钢管应力测试、腐蚀测试和蚀余厚度测量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运行要求;压力钢管及基础强度和稳定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附各部位计算简图。
5.附图
水电站大坝工程位置图,水电站大坝平面图,大坝纵剖面图(或上、下游立视图)与断面图,输(泄)水系统重要结构平面与剖面图等。
(五)编制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报告书(见附件2)
报告书应根据大坝安全类别,对大坝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正常运行、限制运行、除险加固或报废拆除等结论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