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华中科技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导言:9月3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华中大”)召开座谈会,共同签署《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双方全方位战略合作。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 9月3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华中大”)召开座谈会,共同签署《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双方全方位战略合作。长江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建华,华中大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尤政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道喜,华中大党委常委、副校长解孝林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协议从合作宗旨、合作内容、合作机制等五个层次约定了长江委和华中大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下阶段双方将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合作开展平台建设,共同推进成果转化,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并从领导机制、组织机制和宣传机制三个方面确保战略合作顺利开展。
马建华代表长江委对华中大即将迎来建校七十周年华诞表示祝贺。他指出,长期以来,长江委与华中大保持了密切交往与合作,在人才培养交流、重大项目攻关、科技奖励申报、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长江委与华中大合作发展空间巨大,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在全面巩固双方在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交流合作的同时,不断拓展在信息工程、材料科学、能源动力等方面的战略合作。
为推动双方合作落实落细落地,马建华建议,一要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合作探索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的方式,选派优秀青年管理骨干到对方单位挂职锻炼,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为华中大优秀毕业生到长江委施展才能提供更广阔的天地。二要强化技术联合攻关,双方要积极协调优势力量,组成科研创新联合体,共同谋划申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多学科融合的现代工程和技术科学研究,联合共建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研究院等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三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共同推进创新成果评价与推广转化,联合培育申报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技奖励,共同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创新成果在长江治理与保护中推广落地。四要构建合作沟通机制,尽快建立“总联络员+总牵头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技术研讨与交流,共建合作平台、共担科技项目、共促成果转化,共享科技资源,为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会前,马建华一行参观了华中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快速制造中心)、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会上,吴道喜就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作简要介绍。
双方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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