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查获走私精神药品5.4万粒
导言:近日,广州海关缉私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侦破一起走私精神药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减肥药”为名目,走私、贩卖含有国家管控的麻黄碱和咖啡因等成分的精神药品,该案共查扣走私精神药品5.4万粒。
图为:关员在进境邮递渠道查获一批精神药品 关悦/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广州海关缉私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侦破一起走私精神药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减肥药”为名目,走私、贩卖含有国家管控的麻黄碱和咖啡因等成分的精神药品,该案共查扣走私精神药品5.4万粒。
此前,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3件自东亚某国进境的包裹,包裹内装有用塑料袋包装的药片,经鉴定为含有麻黄碱和咖啡因等成分的精神药品,共4.5万粒。接获相关线索后,广州海关缉私局迅速开展排查,最终锁定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在其住所搜查出三箱“减肥药”,经鉴定同样含有麻黄碱和咖啡因等成分。经查,冯某此前在境外学习期间就曾替人代购“减肥药”,回国后继续采用邮寄方式购买销售“减肥药”牟利。
麻黄碱属于国家管控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可抑制食欲,具有依赖性和成瘾性。咖啡因则是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有刺激中枢神经的功能,也具有成瘾性。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精神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精神药物进口准许证》。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入境,谨防触犯法律法规。(关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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