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扎实开展2022年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导言:2022年7月~8月,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松辽委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开展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配合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完成了吉林省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检查。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2022年7月~8月,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松辽委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开展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配合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完成了吉林省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检查。
联合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数据核查等方式,对三省15个县(区)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150个取水项目、90个地下水禁限采区机井、48家重点用水单位、90个河段(湖片)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反馈,并与相应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换了意见,形成问题确认单。
本次监督检查是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松辽委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顺利完成检查任务。一是高位推进聚合力,抓好工作部署。成立由分管委领导任组长的监督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审定检查实施方案及监督报告,协调推进工作开展;精心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并从人员调配、技术支撑等方面做好保障;重点围绕检查内容、工作标准、注意事项等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为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选取对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利用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和河湖遥感等信息平台,结合被检查地区实际情况及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选取检查对象,有效提高监查效率和水平。三是检查指导齐推进,提升工作实效。联合检查组严格对照相应的指导手册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县(区)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指导地方有效解决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本次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河长湖长和相关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和河湖管理保护。下一步,松辽委将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时高质完成检查报告,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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