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关于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
导言: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关于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旨在以甘肃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关于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以甘肃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实施意见》指出,旅游业是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有利于培育壮大甘肃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有利于推动各民族了解甘肃多元历史文化、多类自然风光、多种民族风情,领悟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省直相关部门组成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总结推广等,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各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将旅游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将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大力宣传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意义和实践中涌现出的鲜活案例及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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