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级149个部门集中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导言:近日,市级149个部门按要求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21年度决算信息,这也是我市连续第11年公开部门决算。
近日,市级149个部门按要求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21年度决算信息,这也是我市连续第11年公开部门决算。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依托一个平台、细化两个内容、推进三个统一”,不断完善决算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稳步提升决算公开实效。
“依托一个平台”,夯实公开基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和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分级部署、分布实施。以党建为引领,持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充分依托部门决算管理网络平台,实现决算公开报表“一键生成”、公开数据“自动提取”,确保决算公开信息质量,减轻基层财务人员工作压力,提高决算公开工作效率。
“细化两个内容”,提升公开实效。近年来,我市持续在“扩面、加力、补短”等方面聚焦发力,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决算公开范围扩展至基层单位,不断细化决算公开内容,采用“1+1”模式,即“一套报表”加“一份说明”,数据配以文字说明,方便公众查阅。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由最初公开的2张增加到11张,将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细化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说明包含“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绩效、政府采购等信息,决算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同时,抓住重点环节,通过集中培训、“一对一”交流,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
“推进三个统一”,规范公开方式。为确保部门决算公开完整性,我市采取“双公开”模式,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设置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基层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单位决算信息。市财政局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决算公开工作,集中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内容,实现决算公开的“三统一”,即平台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督促各区财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属单位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多措并举持续深化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网站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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