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深做实“标准地”改革
导言:据统计,亳州市自2021年实施“标准地”改革以来,累计出让“标准地”88宗、6678.68亩,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据统计,亳州市自2021年实施“标准地”改革以来,累计出让“标准地”88宗、6678.68亩,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21年,为深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亳州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了《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区域评估、构建出让控制性指标体系、改革“标准地”供应方式、明确承诺履约要求、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出让标准化体系等方面进行安排,扎实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吸引优质企业“筑巢”发展。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深做实“标准地”改革,亳州市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出让的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方式出让,今年以来出让“标准地”63宗、4831.32亩,有效提高了供地用地精准度和土地利用率。同时,于2022年印发了《亳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和流程图,推行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发证”保障服务模式,推动土地要素保障质效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把“标准地”改革与“放管服”改革、区域评估、审批制度改革、多评合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有效衔接起来,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为各开发区项目用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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