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编审工作
导言:为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7月25日至8月5日,市财政局组织市级各部门在市财政局党组党校开展了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编审工作,在创新编制方式、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审核流程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顺利实施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为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7月25日至8月5日,市财政局组织市级各部门在市财政局党组党校开展了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编审工作,在创新编制方式、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审核流程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顺利实施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创新编制方式,减轻基层压力。持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关活动要求,依托部门决算网络管理系统,研究设置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等任务参数,实现公开报表“一键生成”、决算公开说明中的数据“自动提取”,使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的编制更加高效、准确,大大减轻基层财务人员工作压力,提高决算公开信息编制效率。
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部门决算公开统一采用“1+1”模式,即“一套报表”加“一份说明”。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增至11张,决算编制说明进一步细化,将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细化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决算收支增减变动原因说明,决算公开信息更加详实。不断完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程,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分级实施,建立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及时沟通、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是优化审核流程,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兼顾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组织市级各预算主管部门分组、分时段进行审核,设置“初审、数据比对、报表审核、说明审核、验收”五岗审核机制,通过审核现场“面对面”沟通,对单位进行“一对一”培训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将编审后的决算公开信息推送局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把关,确保决算公开信息质量。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同时指导各区做好2021年度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决算信息公开“纵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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