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一、补贴政策内容
(一)政策对象
在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种类
1.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两年(2020年-202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2022年)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政策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的,其个人缴纳部分也给予补贴;
2.社保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
(四)相关条件
1.中小微企业与新招用的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或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及以上;
2.中小微企业依法为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招用毕业生还需连续就业6个月。
二、补贴申请流程
1.每月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按月比对企业新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各基层经办机构,各基层经办机构完善相关信息做就业登记,比对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情况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中小微企业,登陆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县市区人社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补贴发放(预计10月上线使用)。
3.首次申报补贴并通过审核的,后续在政策享受期内,县市区人社部门每月通过社保数据比对核实人员在岗情况后,直接发放补贴。
三、具体经办渠道
1.线下办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线上办理: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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