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资委多措并举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导言:围绕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哈尔滨市国资委充分发挥“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优势,着力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管理机制,牢牢抓住“人”这一关键核心要素,通过用市场方式选拔人、市场规则管理人、市场成效检验人,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企业家队伍,为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人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围绕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哈尔滨市国资委充分发挥“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优势,着力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管理机制,牢牢抓住“人”这一关键核心要素,通过用市场方式选拔人、市场规则管理人、市场成效检验人,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企业家队伍,为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人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据了解,哈尔滨市国资委监管出资企业14户,其中商业一类企业7户,商业二类企业4户,公益类企业3户。至2021年12月,正常经营纳入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范围的企业427户,按隶属关系分类,市属企业277户。全市地方国企资产总额7831.9亿元,负债总额3802.1亿元,所有者权益4029.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8.5%,实现营业收入370.5亿元,利润总额10.9亿元。
哈尔滨市国资委结合出资企业经营实际,针对企业领导人员“固化”严重的现象,通过两批次集中大规模调整,共调整企业领导人员106人次(当时现职企业领导人员76人),其中,提任59人,转任高级专务、专务11人,改任专职外部董事12人,交流使用29人,考察推荐由企业董事会聘任7人,调整了11户出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14户)。通过调整,极大改善了队伍结构,实现了用业绩选人,用人创造业绩。
推动制度先行 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为建立并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方式,哈尔滨市国资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市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制度,为选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破除瓶颈制约 全力构筑人才蓄水池
为打破国企系统人才“内循环”模式,将更多领域的优秀人才吸纳进企业、将企业的优秀人才输送出去,哈尔滨市国资委党委采取主动推介、广泛吸纳的方式,同相关部门紧密沟通,将推荐人员分类纳入酝酿人选库,总计118人。在新提任的59人中,来自中管省直机关干部1人、省管企业1人、市直机关10人、区级政府4人。同时,向省属企业、市级党政机关、区县政府输送8人。为持续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起草出台了《哈尔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优秀人才储备工作的意见》,分类定向储备近百人。
锚定发展方向 实施目标与人互选
在选用企业主要负责人时,确定了“三步走”程序,一是提出目标。确定全系统“行业进档、逐年提升”的发展总要求,并对照行业标准提出各企业集团未来三年(一个任期)的经营指标。二是张榜招贤。向意向群体公布企业任期改革与发展目标,由其自行研判、自主选择、自主认领。三是签订契约。同新提任的领导人员签订“三个合同”,约定若未能完成首个任期目标,将予以免职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且不能参加下一任期选聘。通过先定目标后定人,人选目标,目标选人,把真正有本事、想干事、能成事的人才选拔出来,真正实现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聚焦关键少数 加大放权授权力度
哈尔滨市国资委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和市场化机制相融合,把选人的工作重心放在“四个重点”上,一是重点抓好市管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二是重点管好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关键少数;三是重点听取企业党委、董事会对企业经理层副职人选的推荐意见;四是重点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落实。通过赋予企业党委对经营层班子建设的话语权、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选聘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内生动力,激发管理层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打破身份藩篱 探索岗位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降低人才使用限定性条件,哈尔滨市国资委党委对企业党委推荐因身份原因不能提拔为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的同志,从多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授权企业党委和董事会自主研判、行权,其中有8名同志被聘任为集团副总经理。为做到“活用严管”,哈尔滨市国资委要求企业集团严格履行契约化程序,签订聘任合同和责任状,对聘任的副总经理进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考核、一体化兑薪。通过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为更多年富力强、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提供了平台和机遇。
科学设置岗位 实现有序更替退出
为解决企业领导人员因临近退休影响企业中长期发展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通过设置高级专务、专务等过渡性职务,一次性转岗11名企业领导人,极大改善了队伍结构。同时,将高级专务、专务设置为非领导职务,只能转任不能提任,不在企业设置具体职位及职数,坚决杜绝“养闲人”、“论资排辈”等现象。为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因年龄不能续聘下一个任期的问题,哈尔滨市国资委将其中12名经理层副职转任为专职外部董事,并同11名兼职外部董事组成工作小组分别派驻到14户企业集团,既实现了企业董事会的多元构成,也完成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的企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工作要求。
哈尔滨市国资委通过“换人”实现换发展思路,换发展业绩,真正实现企业领导人员能者上庸者下、业绩与岗位挂钩、激励与约束并举,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14户企业的岗位配置情况由调整前的71.4%上升至87.6%,正职配置率由调整前的50%上升至85.2%,整体平均年龄较调整前下降了3.3岁,70后和80后占比较调整前分别上涨了21.6%和9.3%。
在企业领导人员调整中,突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出资集团全面实现了“党建进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全部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分别入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得到有效发挥,党组织研究作为公司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程序得到充分落实,各治理主体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功能得到全面履行,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
在各企业集团班子大范围调整后,各企业集团在自身内部进一步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走向市场化。至2021年末,14户企业集团均已建立选人用人、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等制度,出资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机构减少37.42%;管理人员减少24.73%;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130余名;企业集团基本实现了新晋人员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不胜任退出和员工市场化退出。行政化管理方式得到改变,运营效率得到提升,“三能”机制初步建立。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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