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财政:健全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
导言: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高淳财政认真落实《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极大地推动了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
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高淳财政认真落实《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极大地推动了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是做好养老服务体系资金需求预算安排。对照省市养老服务政策和南京市高质量发展要求,高淳财政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系统梳理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等,建立支出清单,认真测算,精细科学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将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2022年我区年初预算安排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2217万元,同比增长36 %,有力地支持了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同质化提升。
二是配合区民政局完善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自2020年以来,在省市养老政策的基础上,我区结合自身情况,相继出台了系列符合我区实际的养老服务相关实施办法。2021年区民政局和财政局认真研究制定并实施《高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由原200余名的“五类对象”扩展到全区80周岁以上的老年群体,增加约1.1万余人。同时,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将尊老金补发时间由原来最长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福利待遇。2021年又在江苏省率先出台和推行《关于高淳区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补助办法》,在行政村开设互助式养老服务点,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对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监管。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高淳财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实施智能化监管,一方面通过阳光惠民系统对下拨的经费进行实时核查,监管各镇街发放的对象和发放金额是否符合经费下拨通知要求,经费是否及时发放到位;支持升级虚拟养老院建设,与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时对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绩效统计的精确性,同时为全区116个城乡社区免费统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实现全天候养老服务“云监管”。另一方面以考核和评价促进监管,将资金的有效使用率纳入对各镇街的考评内容,年底进行考评打分,同时按规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运营状态和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各项补贴资金的核算,提升各社会组织对养老服务经费的使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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