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旅游市场“百日清查”集中整治行动
导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召开旅游市场“百日清查”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自7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间将对旅行社、导游人员、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召开旅游市场“百日清查”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自7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间将对旅行社、导游人员、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百日清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的重要意义,查问题找差距,进一步明确行动的重点任务。各地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清理,强化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品牌监管,抓好重点环节整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落实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突出问题,丰富监管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部门协作,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生产。
此次“百日清查”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违法行为;整治无证导游、导游人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景区基础服务设施不完善和管理不规范,景区内住宿、餐饮价格及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检查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的安全生产相关措施;杜绝欺客宰客、哄抬物价、质价不符、不诚信经营、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等行为;整治购物场所与导游人员或者旅行社串通,通过回扣、返佣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行为等。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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