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奋力打造科技体制改革“金名片”
导言:6月8日,浙江省科技厅召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浙江省科技厅党组书记何杏仁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孟小军、叶翠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等5家试点单位负责人作工作汇报。
6月8日,浙江省科技厅召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浙江省科技厅党组书记何杏仁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孟小军、叶翠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等5家试点单位负责人作工作汇报。
何杏仁指出,浙江作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持续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法路径,特别是2020年浙江省5家高校院所(全国共40家)被列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以来,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去年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要始终保持改革定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痛点,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改革工作,切实扩大试点溢出效应,努力将赋权改革工作打造成为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的“金名片”。
何杏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是中央赋予浙江省的重要使命和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高标准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切实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劲科技支撑。要强化使命担当,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纵深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入贯彻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增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努力在强化赋权试点全过程管理和服务、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作用等方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要聚焦“三改”融合,努力将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打造成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金名片”。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改革、数字化改革“三改”融合、一体推进,重点围绕缩小“三大差距”,突出实战实效,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作为推进“三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性抓手,推动科研人员“扩中”、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等重大改革,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科技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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