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15统计督察组向财政部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2022年6月16日 来源:综合司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2年6月16日向财政部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代表第15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欧文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15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1年10月18日至27日,国家统计局第15统计督察组对财政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扎实做好财政统计工作。
督察发现,财政部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及时深入,对统计造假危害性认识不够。二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有关规定落实还不到位,推进统计监督检查落实还有差距。三是统计调查制度执行不严格,统计调查表法定标志标注不规范,统计信息提供不及时,统计资料保存、管理不够规范。四是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还不够健全,对源头数据把控力度不够,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培训指导不够。五是统计工作协调统筹力度不够,统计力量配备不足,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督察组向财政部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传达学习力度,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落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强化归口管理统计机构统筹协调力度;四是加强数据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财政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欧文汉表示,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财政部诚恳接受、认真整改。财政部将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改进财政统计工作,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对照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在推动财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挥作用。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将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财政统计工作水平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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