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财政大力支持培育新型种粮主体
导言: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年来,海宁市财政局把推动联合社发展作为农业“三项补贴”综合改革试点的核心和重点,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创新,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打造成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力军,连续出台系列政策,对联合社及其成员累计补助1519万元。
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年来,海宁市财政局把推动联合社发展作为农业“三项补贴”综合改革试点的核心和重点,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创新,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打造成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力军,连续出台系列政策,对联合社及其成员累计补助1519万元。保障粮食稳产增产的同时,也创出一条不一样的壮大村集体经济之路,钱江潮粮油合作社获评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杭嘉禾联合社获评全国社会化服务试点。
整合资源 打造新型经营主体
鼓励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抱团发展,通过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对新成立的联合社给予创建奖励15万元。目前成立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控股的粮油联合社6家,在市域内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合种粮主体,累计流转土地经营面积8199亩,年服务面积10万余亩。2021年,6家粮油联合社总收入达1751万元,实现利润206万元。
考核激励 助力联合社发展
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海宁市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考核奖励办法》《关于加强粮食产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对联合社实行考核奖励,建立财政补助金额与入社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联合社提供服务质量挂钩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10—15万元不等的奖励。截至2021年年底,已完成4轮考核,累计奖励资金103万元。对种粮联合社及其成员实施20元/亩的累加补助,累计补助95万元。
机器换人 提升农机服务水平
对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施农机购置补助,其中:谷物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按购置金额的7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 140万元;植保无人飞机按4—5万元/台的标准给予补助,累计补助75万元。推进农用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对开展农业无人机作业的联合社,按每亩每次7元给予补助,累计开展无人机植保作业13.18万亩次,补助超92万元,促进农业生产增收提效。在集中连片整治耕地工作中推行万亩粮田机械化服务,对联合社新建的育插秧农田机械化项目按投资额的70%给予补助,截止目前,累计补助428万元,进一步提升机械作业率,打造农业“双强”示范主体。
来源:省财政厅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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