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四个加强”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央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导言:福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严格审核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申请,强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保障中央直达资金快速直达,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来源: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严格审核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申请,强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保障中央直达资金快速直达,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履职担当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好社会保障在应对疫情影响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局通过认真学习,切实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一以贯之地指导我局社保资金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修订<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规和制度,明确监管工作范围、补助资金审核对象,理清监管工作思路。
二、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控,确保补助资金直达惠民。一是结合中央转移支付日常监管,对医保系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执行监控,督促直达资金及时、足额、持续地分解下达各基层县区,保障基层财政资金调度周转平稳有序。二是重点排查少数财政困难的县区是否存在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补助资金、特殊群体政府资助个人缴费未及时到位,个人缴费未及时汇缴社保专户等现象。三是针对重复参保、死亡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错误或无身份信息的参保人,要求医保部门及时暂停医保待遇,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超标准享受医保待遇或骗保行为。
三、加强大数据监管,拓展跨部门协作。利用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数据分析,让数据多“跑腿”,打破“信息孤岛”,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关联匹配,综合研判各种可能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强化远程监控和监管范围广覆盖,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一是充分利用卫健、医保、税务等部门的大数据,组织信息技术人员根据审核工作需要编写脚本,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关联匹配,筛查是否存在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之间跨制度重复参保,在多个医保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死亡人员参保等违纪违规问题。二是编写脚本核验参保人身份证是否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必要信息字段是否完备,排查是否存在身份信息不完善或无身份信息的居民参保等问题。三是依托省医保中心集中的全省医保基金会计系统,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市级统筹区的基金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远程监管,通过先在线查询会计账簿,再电话、微信核实相关会计事项相结合,对重点关注的事项和疑点线索进行逐一核实。
四、加强绩效评价督导工作,促进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一是对省医保局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导,对照我局监管发现的问题和各项绩效指标自评完成值,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提高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可利用性。二是对系统性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及时上报请示财政部、省政府,从体制、机制、制度等层面,全面、统筹地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如建议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共享机制,实现医保监管、税务征收与医学死亡认定无缝衔接,防止利用死亡人员身份信息参保骗保;建议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原则,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的会计信息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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