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推动2022年度消费帮扶有关工作
导言: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召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和各州(市)各州(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2022年度消费帮扶有关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较好五方面问题仍需关注》(专报〔2022〕37期)上的有关批示精神,对做好2022年度消费帮扶工作进行部署。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各州(市)有关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2年5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召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和各州(市)各州(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2022年度消费帮扶有关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较好五方面问题仍需关注》(专报〔2022〕37期)上的有关批示精神,对做好2022年度消费帮扶工作进行部署。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各州(市)有关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把握好新时期消费帮扶工作的新要求。一是要加强对脱贫地区特色主导产业相关产品销售、流通、生产等环节的帮扶,从而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共享政策红利。二是要推动消费帮扶政策。由阶段性行动逐步转变为常态化行动。三是要继续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扩大消费,支持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解决脱贫地区产品外销的痛点难点堵点,在脱贫地区出现规模性农副产品滞销时,发挥制度优势。
会议要求,要加快建立消费帮扶的长效机制。一要注重改变脱贫群众的生产方式,提高农副产品供给质量,从而提升脱贫人口的造血能力,使其不返贫,逐步能致富。二要逐步扩大市场机制的主体作用,促进生产端和消费端良性互动,助推云品出滇、云品入沪,帮助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较好融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三要继续注重消费帮扶的精准性,重点关注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完善脱贫地区的物流和销售体系,使脱贫地区的产品有销路,使脱贫人口的发展有保障。
会议强调,同心协力扎实做好云南省消费帮扶工作。消费帮扶参与部门众多,各部门和单位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帮销方面,商务厅、总工会应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加大采购办销力度,搭建产销衔接合作平台,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等部门继续组织好本系统和本行业内部消费帮扶。在促产方面,农业农村厅、工信厅、乡村振兴局、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围绕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增强优质农副产品供给,培育壮大乡村旅游产业。在拓宽外销方面,由商务厅、交通厅、邮政等部门联合打通脱贫地区产品外销中的堵点难点。在数控方面,请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加强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积极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农副产品的滞销问题。水利厅、能源局等部门应进一步挖掘产业和系统的消费潜力,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来源: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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