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率先全面完成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技术复核工作
导言: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2021年7月水利部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以来,珠江水利委员会与流域相关省(自治区)通力合作,日前率先全面完成流域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技术复核工作。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2021年7月水利部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以来,珠江水利委员会与流域相关省(自治区)通力合作,日前率先全面完成流域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技术复核工作。
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是全面评估总结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进一步优化禁采区、限采区范围,有效开展超采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和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珠江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复核工作方案,细化复核技术要求,与各省(自治区)水利(务)厅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在前期地下水超采区评价、超采治理与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珠江流域地下水资源特点、工作基础和新时期管理需求,严格按照《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技术大纲》要求,与上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中存在超采问题的省(自治区)开展多轮沟通协调,形成“一省一单”技术复核意见报送水利部水规总院。
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将为准确掌握珠江水资源承载状况、精准开展地下水管控和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奠定基础,为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民生提供重要基础支撑。下一步,珠江水利委员会将配合水规总院开展成果技术审查和汇总工作,推动流域各省(自治区)完成成果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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