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就业紧密结合 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导言: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突出就业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体形式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首次提出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基本原则,明确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设专章明确学生实习实训等关键环节各方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修法内容。全面学习了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重点领会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要求,领会就业导向、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新制度、新举措及其重大意义。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用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职业教育法修订的内涵。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各有关方面自觉遵守和执行职业教育法。
《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抓住重点,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各项工作,推动职业教育与就业紧密结合。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党对技工院校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技并修培养高技能人才,突出培养特色,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技工院校建设水平和育才功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通知》提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学生权益保障,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对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导,保障职业院校学生享有公平就业机会和平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引导事业单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着力破除社会上存在的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指导事业单位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类别岗位职责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学历、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等招聘岗位条件,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道。加强对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实习相关单位的指导监督,提高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水平。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技能故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推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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