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农民工工资专户和工资保证金“两项规定”
导言:为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发挥工资专用账户和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为规范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发挥工资专用账户和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为规范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次实施的两项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的管理流程和各方主体责任,对专用账户的开立、撤销,人工费拨付,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以及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层级、存储比例、动用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使制度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两项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统一管理部门,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流程,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和专款专用,将对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发挥源头治理作用。下一步,山东省将持续加强对工资专用账户和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来源:山东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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