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焦改革突破 推进系统重塑 全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
导言:5月17日,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第十九次会议在杭召开。会议总结一年来共富改革工作成效,明确下步工作重点。省委书记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主持。省政协主席黄莉新、省委副书记黄建发等副省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上,省委社建委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共富办)主任孟刚汇报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年来重大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5月17日,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第十九次会议在杭召开。会议总结一年来共富改革工作成效,明确下步工作重点。省委书记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主持。省政协主席黄莉新、省委副书记黄建发等副省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上,省委社建委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共富办)主任孟刚汇报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年来重大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孟刚主任指出,一年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重大改革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最大变量和最大动能来抓,把率先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作为核心任务来抓,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全力打造聚焦群众有感、具有全国影响、体现浙江特色的改革成果。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迭代完善体系架构。在袁家军书记的亲自谋划和推动下,我们在全国率先组建省市县三级社建委,构建了“1+5+n”共富重大改革体系,明确以“7+1”要件规范推进共富重大改革。共富重大改革组织体系、话语体系、“三改”融合推进体系和改革落地落细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
二是注重向上争取,赋予一批改革授权。目前,已有30个国家部委为浙江共富示范区建设出台28项支持政策、6家央企出台了支持我省共富的政策、8家金融机构出台支持我省共富的政策。
三是注重试点探索,形成一批改革实践案例。通过加快先行探索、重点突破,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全省上下已形成了首批省级试点有亮点、省级部门和群团组织推进改革有创新、地方自选改革有特色、社会力量参与有突破的良好局面。
省级部门和群团组织方面,省司法厅、省委社建委率先在全国开展共富立法,已形成《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征求意见稿)》,省科技厅等省级单位、省总工会等群团组织相关举措获国家部委一把手批示肯定,并全国推广。
各设市区方面,杭州市“空巢老人安全系统”高效守护空巢老人安全的做法,成功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典型案例,并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湖州市深入推进全市域“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实现市域全覆盖,得到孙春兰副总理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丽水市创新实施“浙丽保”,获中央深改办常务副主任穆虹批示。
四是注重重点突破,落地一批改革成果。重点聚焦“三个一批”目标任务,加大改革探索推进力度。十大标志性成果都明确了“牵头省领导、系统架构图、实施方案、省级专班”,按时间表、任务图,召开专班例会,扎实推进,打造十大标志性成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6县“一县一策”、共富型统计监测等领域率先探索突破,探索形成一批机制性制度性共富模式,加快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向共富型跃升转变;坚持边学、边谋、边干,制定一批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重大改革方案。
孟刚主任强调,近2个月来,各地各部门紧扣一周年重要节点,卯足干劲,全力攻坚,34项共富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共富改革思想认识还需深化,系统重塑和综合集成力度还需强化,高效协同、共建共享推进机制还需细化等方面问题。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袁家军书记、王浩省长的讲话精神,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周年为新起点,聚焦“三个一批”目标任务,坚持“三改”融合推进,更好发挥改革探路、先行示范作用,努力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创造更加普遍性经验。
一是聚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围绕10大标志性成果,进一步强化多跨协同,推进制度重塑,争取方案比较成熟的改革事项,突破上升为具有全国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是全力推进34项共富改革任务落地。对标对表中央《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聚焦重点工作“1+7+N”和重大改革“1+5+n”两大跑道体系,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把握推进节奏,找准突破性抓手,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全力推动34项重大改革落地见效。
三是加快形成一批机制性制度性共富模式和重大改革方案。出台一批共富型制度政策,制定一批重大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共富立法,确保改革环环相扣、系统推进。
四是持续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深化“三改”融合机制、健全国家支持政策落地机制、完善共富试点推进机制、深化高效协同机制,推动政企学社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富改革实践,进一步形成全域联动、全员参与、全民有感的良好氛围。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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