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为全面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涟水县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指导和推进改革工作。
据了解,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的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拨款、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等事业单位,对其可产生经营收入的房屋、土地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财务盘点、资产清查等工作,做好经营性房产确权办证工作,对所属经营性房产提出处置建议。县财政局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方式开展资产核查,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紧跟步伐、集中攻坚、高效推进,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来源: 涟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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