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6837元,比上年增加9458元,名义增长[1]9.7%,增速比2020年提高2.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6%。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年平均工资和增速均最高,年平均工资为124019元,同比增长10.4%,增速比2020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年平均工资为85533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2020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年平均工资为94964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2020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年平均工资为83575元,同比增长7.7%,增速比2020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最高和最低地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48,比上年扩大0.03。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506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51776元,金融业15084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9倍、1.42倍和1.4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53631元,农、林、牧、渔业53819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519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50%和61%。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分别增长13.5%、13.1%和12.2%。增速最低的3个行业依次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3.0%、4.6%、4.7%。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126019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74491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
从增长速度看,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年平均工资的增速最高,增长13.9%。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个省(直辖市)。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个省。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
7、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