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签署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导言:5月9日,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简称联合培养项目)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5月9日,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简称联合培养项目)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各方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并致辞。
此次谅解备忘录签署,标志着联合培养项目的正式启动。该联合培养项目由厦门大学具体承办,学制为两年,实行理论学习与实务锻炼相结合,旨在帮助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熟悉国际税收规则、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开创了中国与OECD在专业领域合作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的先河,为双方在其他领域深化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税务总局依托2016年在扬州建立的OECD多边税务中心,与OECD共同帮助亚太及非洲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能力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联合培养项目采取国际化、系统化的创新教育方式,与既有的税收能力建设项目形成有效互补,将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税收领域国际化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提升其国际税收治理的参与度与贡献度,推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对中方为联合培养项目成功落地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OECD愿意与中国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平衡、可持续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
各方均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升级合作层次,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未来在更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同为全球税收治理及构建互利共赢新型国际税收秩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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