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技厅与省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服务保障“三项改革”试点助力助推秦创原建设
导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了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暨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签约仪式。双方共同签署《关于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律共商、信息共享、专家共研等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加力加速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陕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月22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了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暨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签约仪式。双方共同签署《关于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律共商、信息共享、专家共研等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加力加速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陕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签约仪式上发布了《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2021)》及2020年陕西法院1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出席签约仪式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军介绍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双方合作重点。他指出,一年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省各地市各部门各单位主动融入、政产学研用金各方积极参与,秦创原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取得了显著建设成效。秦创原作为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的科技创新大平台对加强法治保障提出了新的需求。双方共同签署《关于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是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件好事,必将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省科技厅将与省高院围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科技领域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联合开展研讨、调研以及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的案件审理,特别是全省高等院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中的关键法律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纠纷,保护技术合同关于出资方式、收益分配等合理约定的法律效力,依法支持全省 “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转化不少于1000项科技成果,创办领办不少于1000家科技型企业;重视科技立法工作,合力推进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修订工作,促进全省行之有效、成熟稳定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共同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宣传解读国家和省上围绕科技创新工作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营造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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