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导言: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关税调整表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204/P020220428533289999078.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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