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能源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导言: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清洁能源资源接续基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清洁能源资源接续基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西藏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及中长期做好西藏能源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指出,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能源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初步形成以可再生能源和成品油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同时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做好西藏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能源安全与生态环保,着力加快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着力强化本地支撑电源建设,提升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着力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着力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促进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能源保障。
《意见》统筹当前和长远,从资源供应体系建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部署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资源供应体系,提升本地能源保障能力;二是强化多能协同发展,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和示范应用,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四是强化边远地区用能保障,改善民生用能条件;五是创新能源管理和服务,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六是完善能源援藏机制,强化精准帮扶和技术支持。
《意见》强调,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支持政策,做好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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