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导言:从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网站获悉,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全面梳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系列政策部署要求,针对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建设、并网调度、市场交易及运行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研究贯彻落实监管措施和任务,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网站获悉,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全面梳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系列政策部署要求,针对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建设、并网调度、市场交易及运行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研究贯彻落实监管措施和任务,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关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结合南方区域实际,对新型储能规划及实施情况、并网接入、市场机制建设、调度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和信息沟通机制六个方面指导和规范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监管工作,明确关键节点监管任务要求,扎实推动国家有关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助力推动南方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下一步,南方能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相关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维单位等市场主体,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国家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在南方区域健康发展和高效应用。来源: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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