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三到位”建设高标准农田
导言: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有效防范粮食生产风险和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紧抓国家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机遇,聚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大大改善了鞍山市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粮食稳产增产。2006-2021年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7.64万亩。2022年,鞍山市积极争取到13.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继续铆足干劲,筑牢粮食生产之基。
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有效防范粮食生产风险和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紧抓国家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机遇,聚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大大改善了鞍山市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粮食稳产增产。2006-2021年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7.64万亩。2022年,鞍山市积极争取到13.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继续铆足干劲,筑牢粮食生产之基。
规划到位,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果。为全面提高鞍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水平,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接地气,邀请沈阳农业大学相关教授专家,结合鞍山地域特点,自然情况,对设计、监理等农田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政策培训,加快补齐业务短板,把好项目立项关。聘请专家会同县(市)区、乡镇、村相关人员对全市28个项目的设计方案逐一评审,实地查验,调整、取消不合理设计内容31项。在省厅抽审的项目评审中,鞍山市项目设计水平居于前列,更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更能够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管理到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市、县(区)两级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和人员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高位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近年来,制定《鞍山市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管理办法》、《鞍山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鞍山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鞍山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点》等多项农田管理制度及办法,保障农田建设项目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坚持不懈抓工程质量管理,构建市、县、乡(镇)、村四级监督体系,吸纳村民代表、驻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监督,发挥监理部门职能作用,严禁聘用当地人员参与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资金到位,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形成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社会资本参与、群众筹资酬劳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格局。2020年至今,协调市财政部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2957万元,安排设计评审及项目验收经费83万元,农田建设管护经费72.6万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360万元,修建岸坡防护工程。53户村民自筹4万元,以优质化肥提升400亩耕地质量。积极争取省厅灌溉井修复和拆除项目,争取资金1814万元,修复和拆除灌溉井(房)1280眼(座)。
定期通报资金拨付情况,对资金拨付较慢的县(市)区进行约谈,保证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县(市)区政府落实配套资金。
下一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再建旱能灌涝能排、质量优良的精品农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项目效益,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奋力谱写鞍山市农田建设新篇章。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