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导言: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承德、沧州、衡水、廊坊、秦皇岛、唐山市和雄安新区评定为优秀等次,张家口、邯郸、邢台、保定、石家庄市和辛集、定州市评定为良好等次。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承德、沧州、衡水、廊坊、秦皇岛、唐山市和雄安新区评定为优秀等次,张家口、邯郸、邢台、保定、石家庄市和辛集、定州市评定为良好等次。
2021年,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取得良好成效。全省4.6万余名河湖长巡河巡湖490余万次,协调解决一大批重难点问题。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持续深化河湖长制考核问责经验入选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落实,公布《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河湖实现“建档立志”。
2021年,河北省国考地表水质断面优良比例达到73%,优于年度目标9.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向重点河道实施生态补水60.65亿立方米,形成有水河长1997公里,水面面积130平方公里,滹沱河、大清河全线贯通,一大批河流再现河畅水清、鱼游蛙鸣的勃勃生机。向白洋淀补水13.62亿立方米,白洋淀生态水位保证率达到100%,水质达到Ⅲ类,步入全国良好湖泊行列,“华北明珠”重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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