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导言:日前,我省发布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提升森林草原火灭防控能力,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责任,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抓手,严密盯防,强化处置,进一步做好春节和春耕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日前,我省发布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提升森林草原火灭防控能力,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责任,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抓手,严密盯防,强化处置,进一步做好春节和春耕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乡两级总林长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动员部署,加强督导落实,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林长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封山禁火令,严禁一切人员带火入山,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区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加强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做到靠前驻防、随时备战。加大防火资金投入,保障队伍运行,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储备。相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归口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
在强化处置、快速反应、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方面,各县区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落实组织指挥、扑火队伍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林草和应急部门管理无缝对接,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科学指挥调度,专业扑火队伍全天候备勤,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在全省全市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通过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倡导群众以鲜花、种树、网络等形式无烟祭祀、文明祭祀,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防火氛围。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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