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制定印发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导言: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和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做好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近日,水利部制定印发了《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和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做好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近日,水利部制定印发了《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动以可用水量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与地下水超采治理,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制度。认真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顶层设计。全面完成全国重点河湖名录明确的477条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有序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新批复10条以上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加快跨市县江河水量分配。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作为各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管理目标。推动明确各地区的可用水量,以此为基础推动明晰各地区的初始水权。
二是严格取用水监管。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从规划源头促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前期工作,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黄河、海河、西北内陆河等流域的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
三是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落实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推动“十四五”华北地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实施,组织落实好河湖生态补水任务。完善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推进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和规程编制工作。完善地下水监管“一张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水源地变化情况。组织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任务落实。
四是提高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快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强化电子证照信息在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管理等业务中的分析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水资源管理调配应用系统建设,对可用水量指标、取水许可管理信息以及取水量、水位、流量等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并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取用水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提升水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是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按照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机制,注重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的作用,更大程度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制定出台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明晰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推进建立健全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推进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推动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水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用水权回购收储和有偿取得、地下水储备制度等重要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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