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探索开展内控考评 实现内控闭环管理
导言:深圳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积极探索开展内控考评工作,持续深化财政内控建设。
深圳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积极探索开展内控考评工作,持续深化财政内控建设。
一、构建二级内控考评制度,夯实内控考评工作基础
深圳市财政局将内控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内控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岗位变化等实际情况,明确内控管理职责;按照科学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提升内控的科学性、有效性,避免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深圳市财政局狠抓内控执行,制定《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确定考评原则、内容、方式及评分项目,使内控考评有章可循。紧密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业务环节,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年度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方案,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及分值权重,为顺利开展内控考评工作提供指引。
二、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立足“两个层次”开展内控考评
(一)自查评价实现全面覆盖。深圳市财政局将内设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自查评价范围。各处室(单位)围绕内控目标、特点及关键环节,对照考评方案及评分表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风险隐患研究对策、分析原因,撰写自查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二)重点考评做到点面结合。在自查评价基础上,深圳市财政局成立内控考评工作组,采取随机方式抽取5个处室(单位)作为考评对象,深入实地开展重点考评。通过查阅资料、业务访谈、抽样检查等方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既揭示处室(单位)层面在制度建设、风险识别等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也反映全局层面在部门预算、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有待改进的地方。重点考核评价报告经局内控委审议后,由局内控办反馈被考评单位并督促整改。
三、深刻把握内控考评总体要求,从“三个维度”提升考评实效
(一)细化考评指标分值,确保考评可操作可量化。深圳市财政局内控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风险事件应对情况及内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四大项,分值分别为20、30、30、20。以此为基准,在制定具体考评方案时将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分为16个分项指标,设置定性、定量评分标准,分值从2分到15分不等,实现考评结果可衡量、可比较、可运用。
(二)实地核查仔细求证,确保问题有出处有佐证。重点考评过程中,考评工作组采取抽样方式,选取部分业务进行穿行测试,详细了解内控运行轨迹,将执行结果与内控设计进行比对,评价内控设计的有效性以及内控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通过业务访谈,充分听取工作人员对改进内控工作的建议。针对考评对象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仔细求证,确保重点考核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充分依据,提出的整改意见经得起推敲。
(三)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考评得分客观公正。考评工作组成员包括监督、人事、法规、信息等部门以及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为提升重点考评质量和效率,成员分工各有侧重,重点关注与本部门职责密切相关的考评内容。考评工作组多次召开会议,对问题认定、考评结论、改进建议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在评分阶段,考评工作组每个成员对照评分指标对重点考评对象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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