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农业农村局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进一步精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导言: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共104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等高频事项20项,上一年度办理公共服务类事项87.63万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办件量87.5万件)。其中,行政许可875892件,行政确认191件,其他类职权216件,年度办件总量同比增加17.2%。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共104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等高频事项20项,上一年度办理公共服务类事项87.63万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办件量87.5万件)。其中,行政许可875892件,行政确认191件,其他类职权216件,年度办件总量同比增加17.2%。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审批事项便民化。区农业农村局104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首都之窗,实现了一网通办。除2项不具备条件的现场开票项外,102项审批事项已下沉到乡镇街道。
二是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化”。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原则,系统梳理了全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申请人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证条件作出承诺,先发证后监管。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程序。对不具备条件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压缩审批时间、压减申请材料、减少跑动次数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对兽医师备案等40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当场办理、当场发证。
五是推行“容缺办理”。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的处理办法,实行“先办理、后补缺”。
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办理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审批验收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出现监管真空、盲点。
来源: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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