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
导言:从福建省财政厅网站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通知,将全省价格临时补贴每月最低标准从20元提高至30元,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或扩大补贴范围。
从福建省财政厅网站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通知,将全省价格临时补贴每月最低标准从20元提高至30元,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或扩大补贴范围。
价格临时补贴跟物价涨幅相挂钩,采取“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方式,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者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我省启动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等家庭困难群体。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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