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把握规律 因地制宜 探索形成适应地域特点的财政金融监管机制
2021/12/13 11:21:39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近年来,江苏监管局始终秉持“管理理念、系统思维、实干精神、技术支撑”的思路,点面结合、监管互动,建立财政金融监管机制,持续传导管理压力,放大监管成效,服务国家金融安全和财政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年来,江苏监管局始终秉持“管理理念、系统思维、实干精神、技术支撑”的思路,点面结合、监管互动,建立财政金融监管机制,持续传导管理压力,放大监管成效,服务国家金融安全和财政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提高站位,找准财政金融监管切入点。财政金融工作是发挥财政职能联结金融体系的纽带,是财政和金融的结合点。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中央进一步明确赋予财政部派出机构财政金融监管职责,对财政金融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能边界,江苏监管局着力从贯彻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财务制度执行监督、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等方面开展工作,坚持从出资人的视角,切实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产权登记、经营预算、绩效考核、风险监测和分析报告;加强财会监督,监管属地中央金融机构执行呆账准备提取、不良资产处置、薪酬管理等财务制度情况,督促财政会计法规执行落实;强化对金融企业向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提供融资行为的日常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突出重点,推进财政金融监管日常化。根据江苏金融行业特点,综合考虑资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客群类型、行业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的单位实施动态监管。目前,选取了50家金融企业实施动态名单制管理,包括全部在苏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分支机构42家,涵盖银行机构28家、保险企业10家和资产管理公司4家,也包括地方国有金融企业8家。今年6月末,纳入日常监管的50家金融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0.74万亿元,约占江苏省本外币贷款金额的62.4%。因出资人归属不同,监管上也各有侧重,对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监管,对地方金融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包括财务数据分析、风险事项监控等,同时注重在工作中加强同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两年来,江苏监管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扎实开展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等业务进行事后检查,认真做好贷款减免审核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债券贴息审核;组织开展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等多项核查调研。随着监管工作深入和重要性变化情况,还计划对名单进行动态增减,调整属地金融机构监管的内容和范围。
三、创新手段,实现财政金融监管信息化。为更好地履行金融监管职责,2020年三季度,江苏监管局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建设完成了“江苏监管局金融监管系统”,以风险监控为导向,掌握金融企业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信息,支持对金融企业实施“监测、识别、计量、处置、问责”全过程监管,让财政金融监管的效率大大提高。通过完善制度,搭建属地财政金融监管框架,明确数据报送机制和内容;采集金融基础信息,掌握全省金融机构经营和财务数据,对应监测财务核算事项和经营风险项目;强化数据分析和比对,识别相关疑点,预警提示风险信息;结合现场监管、调研、函询、约谈等方式,反馈和确认风险信息,实施有效财会监督,跟踪完成后续上报和处理工作。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在日常监管中,向各金融机构反馈并更正的各类数据错误信息400余条,涉及全部50家单位,结合问题线索和掌握的情况,累计向各金融机构发送监管函、问询函、调研函65封,结合现场监管和专项调研情况,约谈了省一级分支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240人次,使监管覆盖由过去一事一查的“点”转变为日常问询的“面”。有关方面反映“财政金融监管不仅是有人管的,而且是常态化管,管和不管肯定不一样”。随着工作深入,监管互动明显增加,各金融机构主动来访,报告人事调整、经营决策、重大风险等事项,咨询有关热点政策制度,寻求对追缴逃废债事项的支持,反映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等,财政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四、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强化监管效能,江苏监管局综合财政金融监管、政府债务监管、会计监督职责,从防控风险的角度,对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平台公司、重点行业等有关主体的投融资行为进行“穿透式”监管。从融资的需求和供给两端,将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的事项作为财政金融监管的着力点,重点监测金融企业向地方政府背景授信、向民营企业集团大额授信、属地房地产产业链授信等三类资金投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引导合法合规需求和供给的对接,防范债务和金融风险,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疑点,开展了现场监管,对向部分地区平台公司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进行了约谈,通报了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投融资行为管控的要求,指出金融单位在贷款审批、用途监控、贷后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政策性风险,向财政部、江苏省政府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主体责任。组织多家金融机构开展向地方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比对工作,重点核实相关融资事项是否依法合规履行授信审批程序,是否增加政府支出责任,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增信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对某行逾期贷款事项进行追踪调研,帮助追缴相关欠款;为存在债务接续需求的客户和有资金投放压力的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对接平台,防止发生资金断裂风险;对发生大额风险的民营企业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全省主要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的详细授信信息等,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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