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RSS

中国网圈网|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关键字: 中大博学院企业广州null三星行业品牌广东互联网鍝佺墝

更多
利富塑电
御美养生美容
雷格设计
广州东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时政热点

首页 > 时政热点 > 详细内容

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97项证明材料可免交

2021/12/10 9:56:52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公告,决定自2021年12月10日起,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等行政许可涉及的9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原先申请人办理农业农村部各类行政许可时需要提供的97项证明材料,今后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免于提交。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公告,决定自2021年12月10日起,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等行政许可涉及的9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原先申请人办理农业农村部各类行政许可时需要提供的97项证明材料,今后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免于提交。通过“证明”变“承诺”,有助于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新治理模式,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更为方便。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动解决办事繁、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农业农村部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起草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本次公告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明确了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提交材料并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提供有关证明;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分享到:
[责任编辑:乔姗]
更多新闻,请关注
中国企业新闻网

标签 :

网客评论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举报电话:020-34333002 投稿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