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关员对进口的核电设备进行现场监管 杨青/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11月29日,装载着476吨核电设备的货轮靠泊葫芦岛港码头后,葫芦岛海关关员徐旭光、孙连众随即开展现场监管工作。通过采取“船船直取”监管方式,解决核电设备因尺寸、重量较大无法卸载至海关监管场所等难题,体现效率高、成本低、速度快等显著优势。
沈阳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乔庚介绍,沈阳海关主动跟踪对接项目进展情况,指导企业用好“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捷通关措施,全力保障辽宁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项目相关设备顺利进口并及时投入使用。
正在核电设备运抵现场参与指挥调度工作的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处处长乔冬表示:“辽宁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项目是中俄核能领域一揽子合作及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成投产后将成为国内重要核电基地之一。沈阳海关关长郝炜明带队前往核电施工工地现场办公,确认通关事宜,研究运抵方案,解答疑难问题,全力保障核电项目设备进口。”
葫芦岛海关副关长魏钢说:“下一步,葫芦岛海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持续跟踪徐大堡核电站建设进度,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海关力量。(孙连众、赵蕊/文)